古代“三堂会审”究竟是指哪“三堂”,哪些重大案犯会走此流程?

哪些重大案犯会走此流程?

据我的了解,古代“三堂会审”指的是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御史注册的联席的审批会议。这三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定义!历史上只要是欺君罔上之人都会走此流程。

据我个人的了解,三堂又叫三法司,他们一起办案始于唐朝,在明清 以前的三堂他们分别指的实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个地方!然后随着时代的更换,在明清时期,御史台被废除,监察机构改设都察院,三堂指的就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到现在来说,这些政府机构早已消失在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所以为了方便现在的人去理解,有些学者把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比作现在的公安机关、最高法院和纪律委员会。  这种比较是不准确的,因为古代政治制度和现代政治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

对于三堂审核的一些案件都是大奸大佞案,造成重大后果的责任案件以及谋反案。这些都是重大的案件。 对这些人来说,他们都是当时皇帝身边的名人。他们曾经是强大的,关系良好的,政治上有联系的。  对这些人定罪最简单和最可靠的方法是由三个法律部门的部长亲自带头。  明朝宦官刘瑾、魏忠贤和奸臣严嵩最终都经历了三次联合审判。  

 一般来说,这三个古代法院属于可判处流放或监禁的重大案件的管辖范围。  三个法律部门联合办案体现了简单司法的原则,防止了一个独特的司法漏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5
中国封建时代的政治制度内部,有一个很重要的制约系统,即对官僚机构和官吏的监察。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后,在皇帝之下设置三个最重要的官职,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并称三公。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这种体制奠定了中国两千余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汉承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唐代监察机构内部形成严密的三院制,其监察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御史参与司法审判,重大案件皇帝“则诏下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这延续到明清,人称“三堂会审”。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凡“三法司”参与审判的称。三司会审”,习称“三堂会审”。
为何称“三法司”会审为“三堂会审”呢?这是因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家司法长官正式办公的处所都是在衙署的大堂,故务家长官都俗称“堂官”。三堂会审时,在刑部大堂设三张案桌,刑部堂官尚书为主审官,坐在面南的桌案后,而大理寺、都察院的长官则分坐在东西相对的两张桌案后,审案过程中均有发言权,最后作出统一的审判结果。
第2个回答  2019-10-16
三堂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
关于重大贪污案,贵族犯罪,三堂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关于重大贪污案,贵族犯罪,三堂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关于重大贪污案,贵族犯罪,
第3个回答  2019-10-19
三堂指的是下刑部,御史台和,大理市区一同审理。像皇帝身边的红人权势很大的人犯了大奸大佞案的,还有做过谋反事情的人,造成了重大后果事件的。都会三省同堂。
第4个回答  2019-10-20
三方分别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因为这三个人代表着当时最有权力的三个实力,所以说如果这三边都通过的话就行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