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承租人已经缴纳一年房租期间内,房屋被法院拍卖后,承租人是该问原房东还是新房东退房租和押金

如题所述

房屋被法院拍卖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居住房屋。如果承租人要退房租和押金,需要和原房东协商。无论房屋的产权怎样变化,都不影响承租人继续使用此房屋。
法律分析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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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8

一、你可以继承租用到合同到期,有一个法定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不因为产权变更而受到损害(前提是合法的租赁合同关系)。

二、如果你同意倒房,谁找你协商就找谁要房租与押金。一般是买受人予以支付承租人的费用及合理补偿。

三、主导拍卖的人民法院应该知道这一基要的法理关系,会在拍卖的同时作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

第2个回答  2019-03-28
买卖不破租赁,拍卖也是。
所以,拍卖的买受人成功竞得房产后,就也取得的房产的收益权,包括租金收益。
以买受人取得法院出具的拍卖裁定书为准。裁定书上注明的拍卖成交日期后的房产租金收益,承租人应付给买受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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