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主要是指组成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
我国把建筑构件按其燃烧性能分为三类,即不燃性、难燃性和可燃性。
(1)不燃性 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不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的材料。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2)难燃性 凡用难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统称为难燃性构件。
难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3)可燃性 凡用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性。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为不燃烧性, 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
按照我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一般说来: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