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述性构成要件和规范性构成要件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主要解释如下:

    记述性构成要件是指:如果有某种解释,就没有必要仅仅根据法官的判断来评估价值的价值。例如,谋杀的对象是一个“人”,尽管当"人"开始时是有争议的,但只要作出解释,法官就不能判断判决的价值这是对“人”的直接回应。

    规范性构成要件是指:虽然对此有某种解释,法官必须做出价值判断,或者不能确定它是否存在。

其他解释如下: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20条所规定的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客观要件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对这里的“提供”、“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理解,以及对客观事实是否符合这些要素,都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就可以得出结论,因而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反之,例如,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亵”、“侮辱”,则需要司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