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唯物论,辩证法

如题所述

唯物论 一、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一)物质决定意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达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这一原理与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 (1)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事实)作为根本出发点。即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主观思想,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反对从主观出发的错误观点与做法。 (2)如何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不是轻而易举的。既需要我们坚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反对主观主义,又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同时还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分析和处理我们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达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从而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3)主观与客观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具体的统一是从静态讲的,历史的统一是从动态来讲的。因此,我们既要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统一,又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历史的统一。 (二)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意识不仅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而且能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这一原理及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 (1)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没有不可以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受实践的限制,受客观事物自身的限制,每一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在扩展、在加深。 (2)从主观方面来看,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构成不同,这些因素制约着意识能否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 (3)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二、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辩证关系 (一)客观规律制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的客观性,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因此,客观规律始终制约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正确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就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人们是否按规律办事,决定着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否收到积极的效果;人们按规律办事的程度,决定着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收到积极效果的程度。 (二)按客观规律办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们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人们也可以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

辩证法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联合,或者只见联合,不见斗争。这里所讲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形式上的概括,而非内容上的概括。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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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5
1,唯物论又称为唯物主义,是哲学的一个阵营。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第一的观点就属于唯物论;认为世界本原是意识,意识第一的观点就是唯心论或唯心主义。2,辩证法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观点。辩证法就是指用联系,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形而上学就是指用孤立,片面,静止的观点看待事物。
第2个回答  2019-12-31
唯物论是一种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认为在意识与物质之间,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也就是说“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指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
一个是思想,一个是方法,没有可比性。
第3个回答  2009-12-26
唯物论
(materialism)
同于唯物主义,是将物质视为世界的本源(第一性),将精神和意识视为人对物质的反应的(第二性)的、与唯心论相对立的世界观。

①唯物论和辩证法是统一的唯物论与辩证法从不同侧面研究同一对象客观物质世界。唯物论着重说明世界的物质性、客观性,辩证法着重说明客观世界是运动的。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离的,唯物论是坚持辩证法的唯物论,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

②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三者是统一的,唯物论、辩证法反映的是客观世界的最一般规律,认识论是反映人的认识和思维发展的规律,认识和思维的内容规律都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客观世界的规律决定主观世界的认识规律,客观决定主观,主观反映客观,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学习唯物论,最重要的是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坚持从实际出发反对主观主义:第一,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第二,要把想问题、办事情的立足点切实放在中国国情之上;第三,客观地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办事情应当有认真的精神。第四,正确估量和对待自己。

辩证法
dialectics

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为谈话的艺术。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如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绝对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绝对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

我们知道,在哲学上,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在现实中知性层次解释的辩证法很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具有可以被人们感知到的现象作为实例加以说明。理性层次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没有直接性的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对立性。因此,理性层次的辩证法往往不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需要通过反思间接地认识到。

知性辩证法与理性辩证法相比,它的特点是直观性和通俗性。理性辩证法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深刻性。知性辩证法属于初级本质的辩证法,理性辩证法属于二级本质的辩证法。它们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内部的两个环节。如果我们用哲学的语言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知性辩证法把握的是不同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理性辩证法把握的是同一质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

不同质,分别体现在外部,如偶数与奇数分别是不同性质的整数,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同一质,则进入到内部,如奇数内部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再分解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素数,一种是能够分解成若干个素数因子之积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积数,即数学上的奇合数。素数与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理性辩证法把握的同一质内部的矛盾。显然,理性把握的矛盾从外表看起来,是不存在的,表现形式都是奇数,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深入到奇数内部,人们发现,奇数内部也是存在矛盾的,这个矛盾就表现为奇数的存在形式不同,由此构成了素数和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以上就是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之一。

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另一个本质区别表现在论述问题的形式上,知性辩证法缺乏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外在对比法和现象描述法,而理性辩证法则使用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贯穿逻辑和历史相统一这一原则。

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还表现在认识深度上,对同一个矛盾,它们二者之间在认识深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别。如共产党和国民党之间的斗争,从直观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此时人们得到的结论与现象完全一致,就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的矛盾。从本质高度上把握这一矛盾,人们就会得到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此时,人们的认识上升了一步,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从初级本质进到了二级本质的高度。当人们的认识进到二级本质高度之后,就形成了理性辩证法的观点。由此可见,理性辩证法得出的观点具有间接性,它不能直观感觉到,必须通过反思上升到本质高度才能把握住。而知性辩证法把握的观点与客观存在直接联系在一起,它是直观反映出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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