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现在伤者已经出院了。但是对方一直不给赔偿,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现在伤者已经出院了,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按照规定来进行赔偿,对方有保险公司的,可以连同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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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1

    肇事者配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肇事者不配合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并主张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第一,交通事故纠纷在交警部门处理的过程中你可以与肇事方协商;
第二,如协商不成的,建议伤者在出院后尽快起诉要求肇事方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第三,根据受伤情况,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你可以提交司法鉴定申请,申请对伤者受伤后的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是否构成护理依赖、三期等进行司法鉴定。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结论会在委托后的30个工作日作出。最终,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各项损失的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9-19
找经办民警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要求赔偿。追问

怎么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是不是要找交通事故的律师呀

追答

你什么情况?医疗费少又评不上伤残就没必要请律师,代写一份诉状自己立案就好!标的高的话还是有必要的,律师会帮你争取到更多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19-04-05
主动权在你,协商调解不能达成意合,就等对方起诉由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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