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想迁回原籍转成农业户口,具体流程是什么?

如题所述

得到村委会的“书面同意户口迁入的”证明,则可以持证明书去乡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来实现户口的迁入。

申办流程:

    《入户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全部村干部同意后签名、按指模);

    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村委会主任、书记同意后签名、按指模);

    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失业证》;

    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非转农”的要提供《失业证》;

    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和《未婚证》;

    在农村分有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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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6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与一般的户籍迁出和转入不同,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需要事先应征求当地农村的同意后方可办理入户。因为涉及农村承包地分配问题,村委会往往不同意。新的户口迁入,增大承包地分配困难。如果能够得到村委会的“书面同意户口迁入的”证明,则可以持证明书去乡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来实现户口的迁入。
  而在申请材料方面也需由派出所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市区需逐级呈报至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其中,迁入农村户口的手续包括: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全部村干部同意后签名、按指模);
  4、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村委会主任、书记同意后签名、按指模);
  5、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失业证》;
  6、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非转农”的要提供《失业证》;
  7、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和《未婚证》;
  8、在农村分有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相关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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