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的全责,对方摩托车一人受伤,我已经垫付医药费快两万了,现在实在拿不出钱了,保险公司让伤者自己出钱垫,伤者又不同意,其实伤者现在是可以回家养伤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需要先找伤者沟通一下赔偿的事情吗?医院的费用出院以后凭收据清单去找保险公司报,那误工费护理费这些怎么办,赔多少由谁来定,是先出院了再找保险公司还是先协商好赔偿事宜了再出院?求指点,我现在脑子乱得很!根本找不到头绪!谢谢大家了。😪😪😪😪
谢谢你回答我的问题。现在医生说的是在医院养也可以,回家养也可以。病人我还没有当面沟通,就是不晓得应不应该先和伤者沟通一下,具体怎么沟通?
追答1、可以将医生的话录下来,作为法庭质证举证的重要依据。
2、可以请律师来沟通。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法律条文。律师懂法律条文。
那我明天再找医生咨询一下,顺便把录音开起录下来。再跟伤者沟通,看他是什么想法。如果他不愿意出院的话,我就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本来之前答应垫付一部分的,保险公司也不管的话,我就只有不管了,我实在无能为力。
追答1、录音可以采用录音笔,不容易被发现。同时法院也认可此种录音设备。
录音笔也不是很贵,一二百元左右即可购买。
2、对方起诉,保险公司也会派委托律师来出庭的。对于不合理的费用,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可以不录音。或者录音作为与对方协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