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6年--09年在广州市南沙区一家公司工作,在09年年底辞职了,之后在同一个地区的其他公司又开始上班,因为之前社保没有退,可是现在的公司又给我发了一张医保卡,之前就有个医保卡了现在又给了我一个,这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又给我买了一份社保啊。哪位高手了解啊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啊!感谢
不能。因为身份证号是唯一的,社保只可以办理一个账户,换了工作地区的是可以办理社保转移的。每个人在同一时间段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社保系统依据当时人的身份证号码判断当事人是否重复参保。
在同一城市内,在不同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应当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不一定会合并账户。如果是同一城市内,在同一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个账户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账户应当注销。
扩展资料: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