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司不再录用合同到期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RT 希望能解释的清楚一点。

可以补偿,除非是公司续签,而劳动者不愿意,否则是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我的答案解决了您的问题请采纳,没有解决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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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4
根据新劳动法 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自然到期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除非公司提出续签合同且待遇比之前好而你不同意。 补偿标准为, 6个月以内的给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 6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 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 超过一年的每年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不超过12个月 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 实施的所以你的计算起点2008年开始 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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