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具体位置在哪

如题所述

黑龙江位于中国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西起121°11′,东至135°05′,南起43°26′,北至53°33′,东西跨14个经度,南北跨10个纬度。

黑龙江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边境线长2981.26千米,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

黑龙江省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地势大致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至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

扩展资料

黑龙江的历史沿革:

黑龙江作为行政区域名称始于清代,而之前的漫长岁月里,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东胡(山戎)、濊貊、肃慎(息慎)等民族先民已经与中原民族产生了广泛交流,相互影响,创造出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

1683年12月,清廷为抗击沙俄入侵,于黑龙江左岸瑷珲旧城设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划出宁古塔将军所辖之西北地区,归黑龙江将军统辖,形成盛京、宁古塔、黑龙江三将军并立,“自是东北三分,吉江并列”。这是黑龙江自成一个军事、行政区域并以“黑龙江”命名的开端。

晚清同治、光绪年间,黑龙江地区逐步取消封禁,放荒招垦,人烟渐稠,民事日繁,遂添设府、厅、州、县建制。1907年4月(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清廷裁撤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设立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省、市(地)、县3级体制。黑龙江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仍设松江、黑龙江两省,所辖市(地)、县(旗)不变。

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省会由齐齐哈尔市迁往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改为黑龙江省省辖市,为黑龙江省省会。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地理地貌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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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5
黑龙江位于祖国东北边陲,地域辽阔,总面积454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4.7%,仅次于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居全国第六位。它的版图,形似一只昂首高翔的天鹅,加之黑龙江省三江地区和乌裕尔河等地是天鹅度夏地,故天鹅被定为省鸟,天鹅的形象也被广泛用作富饶美丽黑龙江省的象征。黑龙江省由本省最大河流黑龙江得名。黑龙江古称黑水,满语称"萨哈连乌拉"。"萨哈连"是"黑"的意思,"乌拉"是"江"的意思。清建国初期定名为黑龙江。黑龙江省的东端在抚远以东、乌苏里江注入黑龙江的汇流处(东经135°05'),西端至兴安岭北部的大林河源头以西(东经121°11′),北起漠河以北的黑龙江主航道(北纬53°33′),南至东宁县的南端(北纬43°25′)。东西长930公里,跨14个经度,时差约54分;南北相距约1120公里,跨10个纬度。黑龙江省北部和东部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苏联相望,与苏联的水、陆边界长达3045公里。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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