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论述题|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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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形成性考核《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参考答案

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 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法治原则:法治也称 法的统治 ,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些都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
六、课堂讨论 主题:联系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谈它的地位和作用。
(1)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分工负责,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大民主和统一,从根本上保证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2)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最好方式。人民代表大会有各民族的代表参加,能反映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保证各民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不仅管理本民族的大 事,而且参加管理国家大事,从而使其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3)选举产生一府两院,并监督其依法行使职权。我国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又是由人民民主选举的人民代表机关,这就使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既得到人民的同意或承认,具有合法性和人民性,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由于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权力来自人民,来自法律,并且遵从民意,依法办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工作有力量,办事有效率。同时,人民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和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使其依法行使职权。
(4)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各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区选举的,与选区或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成为联系人民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这使国家机关能经常听到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要求,使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制定的法律、措施更加符合实际,符合民意,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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