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医保卡里面还有4万多元,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应该先确定法定继承人,奶奶是否健在,叔叔伯父姑姑父亲几个人,如果奶奶健在可以子女放弃继承把这部分个人账户钱全部结转至奶奶账户;如果奶奶不在了,最好几家人坐在一起好好商量,别因为这点小钱伤了大家的和气!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1、按照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参保人死亡后,参保人的亲属出具参保人的死亡证明与火化证明,并由参保单位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截至参保人死亡当月之前的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将返还到参保人单位的账户内。返还的余额算遗产,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2、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其死亡后,则由其档案托管机构如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代理机构,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将全部返还到代理机构的账户内,再由代理机构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扩展资料:

上述规定为各地地方推行的相关规定,例:《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条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但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划入其继承人个人账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一次性支付其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纳入统筹基金。职工调出、调入本市的,其个人账户储存资金按规定转移。

例:《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个人账户

划入基数: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缴费基数为基数;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无本人养老金作为基数(含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以上年度南昌市企业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

划入比例: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6%的比例划入;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按照3.2%的比例划入。

个人账户的资金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因调动单位的,其个人账户资金随之转移;因常驻外地或退休异地安置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定期发还给本人;因出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发还给本人;因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如无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转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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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8
应该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停缴手续和退换手续,在由相关的继承人继承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21-05-08
这个是能够退款的,但是得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最好是先找有关部门进行咨询相关资料和办理的步骤。
第3个回答  2021-05-08
可以让老人的家人去当地医保卡办理中心了解。相关办理程序。看是否能够把医保卡里面40000块钱取出来。
第4个回答  2021-05-08
子女可以继承里面金额。第一时间通知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社保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到退休地的医保部门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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