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认知中,教师是一个收入比较稳定的职业,其实教师的工资一般由很多方面组成,比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餐补、节假日礼金。其中绩效工资占30%,每个月只有70%的基本工资会打到工资卡上。也就是实行绩效考核方法,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教师的表现发工资,而将教师每月基本工资的30%扣除下来,到年底再按劳分配。
这样一来,就会引发两个问题:一个是,每个教师的基本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扣除的30%的话,这样就会形成一种高低分明的情况。对于工资高的教师是不认同这样的做法。
第二,就是对于教师的绩效,本就是应该属于个人所得的,为什么还要实行扣除制度,再将这些钱进行二次分配呢?这样做法是否公平吗?能真正做到按劳分配吗?
对于“扣个人的工资作学校的绩效”的说法,按官方的话来说,这30%的绩效并非教师的固有工资,而是被打入工资总额中的“绩效”部分。但是,老师们并不认可这个说法,按老师的理解,国家实行绩效工资,应当是另行有拔款的。很多老师认为,奖励性绩效是“用自己的工资30%作为绩效奖励自己”,甚至还有不少的老师抱怨,"自己的工资30%自己拿不到”。
其实,这是对目前实行的绩效工资制度的误读。自2009年起,全国开始实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总体来说,教师的收入主要分成了3部分:一是基本工资,也叫做财政直发工资;一是基础性绩效,这是与职称密切相关的;二是奖励性绩效。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一般都是每月发放,很多老师把这叫做月工资。奖励性绩效是每年或者每学期发放,多的地方数万元,少的地方几千元,这部分的钱地域差异很大。
可以说是又不是。30%绩效其实是一个核拨的比例。比如说,某个学校有100个在编教师,高级6人,中级40人,初级54人。财政部门就根据这个人数的基础绩效,拨付给学校相应的款项。具体的计算方式是:基础绩效÷70%×30%=奖励性绩效。
所以,很多老师所说的“自己的30%”,其实只是一个计算的基础,这些钱被扣除以后,归总在学校的一个账户上的绩效工资。这些钱严格来讲,已经不属于教师个人了,因为它的所有权和分配使用权,都已经转移到了学校。
当然,学校能否拿到30%,也是不确定的。因为,教育行政部门会对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考核(综合督导考核),考核优秀的,可能多一点;反之,考核较差的,可能少一点。
那么,学校拿到这个钱又是怎样进行分配的呢?就是把所有的钱,依据之前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在全校进行分配。这个时候,就会有工作干得多干得好的,拿得多一些,有的超过30%;而那些工作相对来说干得不好的,就会少拿一些,拿不到30%的情况。
老师:“30%绩效工资”应当于满额发给我们
大部分老师都非常不认同学校将“30%绩效工资”归纳校方的做法,他们认为,“30%绩效工资”本就属于自己,这笔钱应当满额发放给老师!毕竟,每位老师在应聘过程中,都默认自己拥有“30%绩效工资”。
学校:“30%绩效工资”归老师后,行政教师要怎么办
学校认为,“30%绩效工资”根本不能满额下发到各个老师手中。因为,学校除了在一线教学老师之外,还有许多行政教师,其中不乏各位领导。那些行政教师要么不上课,要么课很少。
如果按照老师个人工作量评比“30%绩效工资”,这部分老师几乎分不到什么钱,能拿到钱的,都是在一线教学岗的老师!所以,学校普遍认为,“30%绩效工资”应该属于学校,之后再由学校进行二次分配。
一线教师:二次分配那岂不是拿我的钱来考核我自己?
在教师群体中,一线老师是最不希望“30%绩效工资”归属学校,然后由学校二次分配的群体。因为,学校进行二次分配的主要目的,是想要顾及行政教师,而行政教师又大多是学校领导。
如果二次分配,领导不仅能满额拿“30%绩效工资”,还可能多发!可绩效工资设立之初的本质,就是鼓励多劳多得,所以,在一线老师看来,二次考核就是在拿自己的钱考核自己,有时甚至还要奖励别人、奖励领导。
在2018年、2019年,关于教师“30%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相继公布。而这些政策,在2020年、2021年之时得到了较大普及,多地已将这“30%绩效工资”归还给老师。
除此之外,按照政策要求,学校会另外采用绩效增量工资,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如此一来,教师不仅能拿回这30%的绩效奖励,还能在通过额外考核后,再拿到另外一笔奖励金,这对于普通老师而言无疑是好消息。
有老师认为,“30%绩效工资”归属老师的做法不太公平。因为,有些老师虽然不在一线,但工作量真的不少,工作内容又非常重要。随着政策的相继落实,这种问题也能得到解决。
以前,老师部分绩效工资,会被学校进行二次考核、二次分配。如今,教研组长津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等许多类型的津贴,将会由教育部额外发放。
基本工资:大部分老师基本工资都只有3千~6千,所以很多人都以为老师总收入很低。但教师基本工资,只是最基本规范性收入,其中包含薪级工资与岗位工资。如果是新入职的小老师,最开始时,还真只有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一般占比老师总工资的10%,有的学校会直接发放,有的学校会按照,老师每学期成绩评比发放,这种发放方式。其实就是上述我们说的“归老师”还是“归学校”的问题。这部分工资,一般是2~4万。
职称工资:每年老师都会有职称评比,它不仅代表了老师的教学水平,还与老师职称工资发放水准息息相关。但县级及以下的老师,大多评不到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所以这方面工资会比较少。
特有津贴:这个属于特别优秀的老师才有的工资,虽没有名额限制,但也很难拿到,大部分普通老师都没有这部分工资。
总结:许多老师最不满的就是“30%绩效工资”不能直接发放到自己手上,而是还得进行二次考核,一旦考核结果不太好,这笔本属于自己的钱还得发给别人。
但随着政策的逐渐完善,这种情况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如今,越来越多地区的学校选择直接将“30%绩效工资”发放给老师本人,学科带头人、行政教师等拿到的是其他类型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