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死亡怎么办 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如题所述

现在这个社会,欠钱的才是大爷。很多时候出借人都在想方设法的问 欠款 人还钱,甚至有些还不惜采用违法的手段,当然这肯定是不可取的。但如果遇到欠款人死亡的话,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是不是对方死了钱就要不回来了? 一、欠款人死亡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有相关的规定:“ 继承 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 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 债务人 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二、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 债务承担 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 个人债务 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 抚养 、 赡养 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 夫妻共同债务 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 债务人死亡 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是 债权人 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并不是说欠款人死亡了,那么债务也就一笔勾销了,此时欠款人虽然不在了,但是他还有遗产,可以先就遗产来还债。如果继承人们已经分割了遗产,那么也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得遗产份额内清偿欠款人的合法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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