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公开女同事私密照后被开除跳楼,家属索赔75万,法院是如何判的?

如题所述

法院驳回了家属的索赔,二审维持原判。杭州这个男子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的自杀是因为个人情感问题,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了家属20万的抚恤金,我觉得公司已经仁至义尽。

一、事情经过。

杭州男子我们暂且称呼他为小明,已经成家立业。在工作的过程中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吴女士,两个人互生好感,开始了地下恋情,在这段期间他们留下了很多照片。

吴女士觉得做小三不开心,提出分手。小明知道后很不开心,觉得吴女士在玩弄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将女孩的私密照片打印出来摆放在工位上面,引起同事们的围观。

在女孩报警后,小明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工作群里上传了更多的私密照片。公司领导很头疼,数次调解不成产生了辞退小明的想法。

在被移出工作群后,小明在凌晨跳楼自杀。

二、事件解读。

小明去世后,家属悲痛欲绝,已经来不及跟这个出轨的男子闹,开始去跟公司闹。人死了,孤儿寡母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公司选择给家属20万元了事,家属觉得太少了,起诉到法院。

整个事情看下来,小明的罪过最大,对家庭他不忠诚,对公司他不敬业,对情人他不深情,对同事他不道德。

三、相关资料。

在《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因家庭纠纷或其他生活问题而自杀,可比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非因工死亡规定处理。即死者家属可以据此享受一定程度的丧葬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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