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丈夫先买房后登记,我丈夫过世了,他和前妻有个女儿41岁了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你丈夫去世后,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其前妻的女儿是你丈夫婚生子女,的确有继承权,而且必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者。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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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4
正常情况下肯定是有的,不管你们的夫妻关系如何,他的女儿跟他又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女,但是如果你丈夫生前有立下遗嘱说明女儿不继承遗产并进行公证的话,那么他女儿就不能继承遗产。
第2个回答  2021-07-14

那肯定是有继承权的。

第3个回答  2021-07-14
肯定有继承权了。不管是先买房还是后买房。你只要把他爸的那一部分分开就好了。房子属于你们两个人,一人一半。爸爸的那一半。有你的一半也有他女儿的一半。
第4个回答  2021-07-14
因为那是他的女儿,所以有一定继承权,也是第一顺位,和你继承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