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个同事,刚去新单位一年左右,他说要开个小店需要资金,向同办公室的同事每人借了一万块钱,写了借条,但是没有写明归还日期,并且因为是同办公室的自然也不好意思提利息什么的,现在两年过去了,期间我们贷款买房子都没问过要还过,直到上个月我的钱包被盗,丢失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东西,银行卡挂失里面的钱全冻结,我的户口不在本地,如果补办身份证还得回原户口所在地才能补,我现在也没时间回去补,身上可支配的现金就几百块钱,另房子收房要装修,想起他还欠我们一万块钱,想让他还钱给我们救下急,结果,每天跟他说一次,他都嗯嗯表示知道我们现在的难处,但就是不还钱给我们,他说父亲住院,手头紧没有钱。其实单位才发了奖金2万多块。前几天单位又说要发他一笔不知道什么钱8500块现金,其中直接扣了他4000块,是他欠单位的,还有4500我们就和他商量,先把这4500给我们,他同意了。结果元旦过完,1月4号这天我说去财务领这笔钱,结果财务的说那人已经打电话给财务要求将那4500划到自己帐上去了!!!上班的时候问他什么情况。他也是只嗯嗯啊啊的 反正不把钱给我们。本来想着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不好撕破脸,没想到他这么不仗义,对于这样的人,请问现在该如何把这笔钱要回来??我以后肯定不会再借钱给他了。借那1万块钱以前,他说跟我借1000块钱。我当时没有那么多,身上只有300块,他说300都可以,于是我之前还借了他300块钱的,过了没多久他才说要开店,问办公室每人借了1万块,那300块没有写进借条,现在他不但不承认借过我300块钱,还连1万块钱都不想还了。如何才能要回这笔钱???
办公室的其他人也没有还,都说问他还钱很难,以前有个同事借了他2万块钱,也是好几年不还,问他也不给,最后只好每回都是如果单位发现金,就打电话告诉他一声,直接把他的钱截走。今天真的很生气哎,所以发了这个,中午的时候我坚持让他给个说法,什么时候还钱,总算让他不情愿的还了我4000块,另外6000据说过年以前还给我。不知道能不能准时给我,但是过年我一定会再问他的。以后都不想再和他有什么交情了!!!再也不借钱给这种人了。
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申请支付令
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
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
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四、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
扩展资料:
公司欠款,债权方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方欠钱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渠道,私底下来往互相帮助,先跟他协商了解清楚是什么情况,在收集相关的证据去起诉。跟公司或银行正常都会有一套借款流程,只要按照流程来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