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校要求学生签订一项“学生承诺书”,很多同学都是自己签的,没让家长知道,不知道算不算学校要逃避责任,麻烦有经验的教育人士、法律人士分析下,注意第二段,内容:
学生承诺书(标题)
我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回报社会与父母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实现我们的理想,我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拼搏、不断完善自我,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体魄健全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第一段完)
如果违犯校规校纪(如私自外出、夜不归宿、上网、吸烟、喝酒等)除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纪律处分外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本人负责。(第二段完)
承诺人(签字)
家长签字
家长电话
家庭住址
此表一式三份,学校、学生家长、班主任各保留一份
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