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不交租金业主应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租户不交租金业主处理方法如下:
1、租户不交租金的,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进行协商;
2、协商之后,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3、出租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必须尽快支付租金;
4、租户拒绝支付的,出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承租人支付租金。

租户不按时交租金的处理如下:
1.对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房东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租客的实际困难,协助租客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租客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
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租客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租客交付。
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租客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4.对租客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房东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租户不交租金业主如何起诉: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综上所述,租户不按时交租金的处理一般是看租户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租金,再依据相应的具体原因作出处理措施。拒不交付租金是不能认定为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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