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内容亮点

如题所述

亮点一:保护见义勇为“不寒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做好人好事已成为了人们心中一件纠结的事情。遇到老人摔倒,路人首先想到的是拍照取证。农夫与蛇的故事,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频频上演。对此,《民法典》做出了回应:见义勇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免责!
亮点二:居住权入法,让人们“住有所居”
要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就需要为老百姓的“安居”提供制度保障。“安居”既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关系民生的头等大事。《民法典》专门设置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
亮点三:对性骚扰严厉说“不”
通过语言、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现象,在公交、地铁、办公室等场所时有发生。然而,由于以往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导致性骚扰现象尽管在各行各业不乏存在,但受害人却难以维权,加害人也往往逍遥法外。
亮点四:守护个人私生活的安宁
大数据时代,人们仿佛置身于透明的玻璃箱内,一举一动都被时刻关注、分析、上传。骚扰电话、广告短信、垃圾邮件无处不在。更有不法分子通过一切不法手段来获取公民的个人隐私。
亮点五:协议离婚需经过“冷静期”
婚姻自由的含义,包括离婚自由。但是,法律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并非支持轻率离婚、冲动离婚。因此,理性对待离婚,避免一时冲动,既是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任,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亮点六:“自甘风险”为文体活动“松绑”
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参加文体活动而遭受意外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而该等事件发生后,受伤者往往会向其他参加活动的人提出索赔。
亮点七:“自助行为”彰显自然正义
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但又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及时保护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在此情形下权利人的自力救济形式在民间普遍存在,但我国法律一直对此未予明确规定。故此往往导致合法权利人在不得已采取自助措施后,反而处于被他人起诉侵权的尴尬境遇。
亮点八: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在高楼耸立的城市,“高空抛物”已经变成城市上空最大的安全威胁。据了解,一枚小小的鸡蛋,从几十米的高空坠落时,其产生的冲击力足以杀死一个成年人。《民法典》对“高空抛物”行为提出了明确禁止规定。
亮点九:遗嘱形式的多样化认可
随着时代的发展,打印遗嘱、录音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均在特殊情况下会发生,由此引发的家庭内的财产争议不断,本次民法典对遗嘱的多种形式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最大的特点是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亮点十:禁止高利放贷
高利贷与地下钱庄业务自古就有,钱生钱的业务,引发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会不惜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也有以生效法律文书的方式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套路贷”行为。高利贷社会危害性极大,很多人因高利贷而倾家荡产引发社会关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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