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宅基地如何盘活利用

如题所述

1、同村转让。农村闲置房屋可以转让给同一村集体中有需要的人,但是同村转让需要转让方在转让宅基地后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同时,受让方也必须符合一户一宅。
2、有偿退出。农民朋友在自愿的前提下将闲置房屋及宅基地退回村集体,不同地方还会有不同的经费补偿方案,比如有的地区采取土地复垦进行建设用地指标的置换,有的地区则分配给新分户的农民,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等等。
3、开发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可以进行规划设计、装修改造、租赁运营等,积极鼓励有效盘活闲置的农房,可以将闲置农房开发成民宿、饭馆,还可以利用闲置房屋发展养老、休闲等项目,部分地区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以申请一定的补贴。农村闲置房屋拆除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农村房屋的补偿,但是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及当地经济的发展状况不同,各地的补偿标准也会有一定区别。
如果较长时间被认定是闲置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村委会可以无条件收回重新发放给符合申请宅基地宅基地的村民。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村民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有严格的程序的,不允许多占宅基地,也不能转让宅基地,因此,多占的宅基地属于集体,由集体根据其他有需要的村民经过审批程序后,安排给其他村民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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