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之,结构助词,此处无实际意义。其语法作用如下:
一、用在主谓句中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变主谓句为主谓短语,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
二、起强调谓语,舒缓语气的作用。
拓展资料:
“大兄何见事之晚乎”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大哥(你)为什么领悟这个道理这样迟呢?”
1、见: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如仁者见智也是这个意思。
2、事: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3、见事:就是对这个道理的理解或者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