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每一段的赏析?

如题所述

《散步》的赏析

如夏雨舟所言:这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蕴藉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用580字凝成的真善美的颂歌。读完这篇文章,有如接受一次道德的洗礼。

“母亲本不愿出来,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的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读来心里暖暖的,一个老迈、明理,从善如流,一个孝顺、诚恳,敬爱母亲,一团融洽、祥和的气氛。假设把母亲冷落在家里,散步就带老婆孩子,那会怎么样呢?似乎没有老人的拖累,更自在、开心。殊不知,老人在家多么孤独、凄凉、寒心。敬老的“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陆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袋,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我”爱幼更敬老,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选择顾老。妻子贤良,丝毫没有争执,婆媳关系可见一斑。母亲爱幼,疼爱孙儿,了解孙儿的心思,满足孙儿的心愿。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可见,实现顾老这一家庭伦理道德准则,家庭就和美了。这一家三代人的温和、谦让与体贴都融进了这深深的爱中,这不正是以血缘构成的家庭最稳定、最能持久也是最为宝贵的东西吗?一家三代人散步中小小的分歧,是尺水兴波,而正是在这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我不由想到了林文煌《三代》一文:“在交叉路口转弯的时候,我的脚踏车把一位陌生先生的右脚踝压伤了。”“那位先生一手牵着一个刚学会走路模样的小男孩,一手牵着一个步履蹒跚的年老中风病患者。”“他突然急速的跨前一步,自己撞了上来。”他是为了保护父亲和小孩,挺身而出,作者感慨:“我发觉小孩和老者好像那位先生肩上的一副担子的两头,再艰苦也不肯放下任何一头的。”《散步》中异曲同工地写道:“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里的大词小用、小题大做,很有象征意义:中年人,既要赡养老一代,又要抚养下一代,责任重大。一个家庭是如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就认为敬老爱幼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对于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他感慨地说:“由政府出面召集,全国像一家人在过年的事,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的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那里有金黄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散步有个多么美妙的背景,充满了浓郁的诗情画意,真是一次心灵愉悦而高尚的旅行。这是春天在召唤,这是生命在召唤,这是家庭伦理的理想在召唤!让我们抖擞抖擞精神,拂去冬的慵懒,用充沛的活力,迎接美好的温馨祥和的明天!(严忠贵)

《散步》的确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尽管只有500多字,其构思之精巧,遣词之独特,内涵之丰富,不得不令人叹服。尤其在情理交融上,没有丝毫雕琢,不露半点机锋,不知不觉中让你沉醉其中,为其深远的意境和朴素的哲理所深深打动。可以这样说,当我们读完这篇文章,无疑接受了一次对生命感悟的新的洗礼。

家庭犹如一口池塘,有时波平如镜,有时波浪起伏.在散步的过程中,这个三代之家就像平静的水面涌起了波澜.在岔路口,“我”的母亲要走大路,“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大路平顺,便于老人行走;小路难行,可是秀色可心.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情况下,“我”决定舍鱼而取熊掌.“我”认为,母亲年老体弱,余年不多,伴随她的机会已很少;儿子年纪尚幼,来日方长,伴随他的机会还很多.于是“我”委屈儿子,顺从母亲,作出了“走大路”的决定.这个决定是明智的,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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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2
 一曲生命的颂歌

  ——莫怀戚《散步》赏析 作者:韩校长

  沐浴着和煦的春风,欣赏着自然的美景,享受着浓浓的亲情。一个三代同堂的四口之家漫步在南方初春的田野上,该是一幅多么令人陶醉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画面啊!莫怀戚的《散步》就向我们展现了这样一部精美的画卷。

  《散步》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其构思之精巧,遣词之独特,内涵之丰富,令人叹服。尤其在情理交融上,浑然一体,看似情醉人,其实,不知不觉中,人已为作者蕴含其间的意境和哲理所深深的感动。它像一曲感人肺腑的歌,尽情颂扬了生命的美。可以说,阅读这篇文章,让人在对生命的感悟上接受了一次洗礼。

  一、 认识生命

  第一处描写的是:“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的起着水泡。”这里文章表露的是春的气息,但隐含的是对生命的感悟,更是对生命与自然共生共荣的放歌。

  第二处描写的是:“小家伙突然大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两句天真稚嫩的话语,不仅表现了小家伙的聪颖、机灵,更表达了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对生命的直观认识。读来让人惊羡生命之美好,体会生命之传承,其代代相因,而生生不息。

  二、 珍爱生命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这里饱含着对母亲的深切的情,凸显的是对他人生命的关爱特别是对年老生命的关爱。温馨之情,溢于言表。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这哪是对春天来迟的抱怨,分明更是作者对母亲生命的渴求与酷爱。赤子之心,跃然纸上。特别是一个“熬”字,用得让人动容——好歌当哭。

  另一处描写母亲改变了主意,眼中所看到的小路;“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不仅是母亲疼爱孙儿,满足孙儿的心愿,更是一位羸弱的老人——对美景、对生活的向往,对自我生命的眷念与珍爱。

  三、 尊重生命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这里描写作者在面对一边是老,一边是幼的矛盾冲突中,所体现出的爱幼更尊老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它折射出作者尊重并善待衰老生命的光辉,读后敬仰之意油然而生。雏鸟知反哺,羔羊亦跪乳,人类当更甚!

  四、 生命的责任

  “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

  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这里作者向人们袒露的,是一个强壮的生命在家庭中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感。

  文章最后写的是:“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也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 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段话寓意深刻。它以轻衬重,不仅突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含蓄地写出了“我”(此处三句话中用了四个“我”字,仅580字的全文“我”字就出现24次之多)——一个站在生命之链连接点上的中年人——对生命和社会的责任。最后一句揭示了本文的中心,是作者写作意图及情感升华之所在,与文章的第四段中“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前后呼应,在整篇当中起着点明题旨、深化内涵的作用,是点睛之笔。

  掩卷思之,文章的意境如同橄榄的回甘在心中漫涌。在朴素的文字里,充满着欢乐、关爱、和谐,贮藏着憧憬、呼唤、眷念,饱含着贤良、孝敬、责任;字里行间,流淌着真情,闪烁着理性,抒发着感悟。初读,看到了自然的景和人间的情;再读,体会的是生命的美;读至最后,不禁陡然感觉增加了生命的分量。
第2个回答  2020-10-12
很多人喜欢散步,不管是早晨还是傍晚。今天查字典语文网小编分享的是《散步》赏析,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散步》是一篇清新优美的散文。其构思之精巧,遣词之独特,内涵之丰富,令人叹服。尤其在情理交融上,浑然一体,看似情醉人,其实,不知不觉中,人已为作者蕴含其间的意境和哲理所深深的感动。它像一曲感人肺腑的歌,尽情颂扬了生命的美。可以说,阅读这篇文章,让人在对生命的感悟上接受了一次洗礼。

作者简介

莫怀戚,1951年出生,男,汉族。笔名周平安、章大明。当代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作协副主席。重庆人。1966年初中毕业,到四川内江插队。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 现为重庆师范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新闻系副主任、教授。1980年开始文学创作。其中篇小说《诗礼人家》曾获“四川文学”奖。著有《莫怀戚中短篇小说选》。

一、 认识生命

第一处描写的是:“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的起着水泡。”这里文章表露的是春的气息,但隐含的是对生命的感悟,更是对生命与自然共生共荣的放歌。

第二处描写的是:“小家伙突然大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两句天真稚嫩的话语,不仅表现了小家伙的聪颖、机灵,更表达了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对生命的直观认识。读来让人惊羡生命之美好,体会生命之传承,其代代相因,而生生不息。

二、 珍爱生命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这里饱含着对母亲的深切的情,凸显的是对他人生命的关爱特别是对年老生命的关爱。温馨之情,溢于言表。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这哪是对春天来迟的抱怨,分明更是作者对母亲生命的渴求与酷爱。赤子之心,跃然纸上。特别是一个“熬”字,用得让人动容——好歌当哭。

另一处描写母亲改变了主意,眼中所看到的小路;“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这不仅是母亲疼爱孙儿,满足孙儿的心愿,更是一位羸弱的老人——对美景、对生活的向往,对自我生命的眷念与珍爱。

三、 尊重生命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这里描写作者在面对一边是老,一边是幼的矛盾冲突中,所体现出的爱幼更尊老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它折射出作者尊重并善待衰老生命的光辉,读后敬仰之意油然而生。雏鸟知反哺,羔羊亦跪乳,人类当更甚!

四、 生命的责任

“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

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这里作者向人们袒露的,是一个强壮的生命在家庭中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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