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三个分论点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三个分论点可以是规则的意义、不同环境的规则、适当打破规则。

规则,一般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

它存在三种形式:明规则、潜规则、元规则,无论何种规则只要违背善恶的道德必须严惩不贷以维护世间和谐。

明规则是有明文规定的规则,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局限性;潜规则是无明文规定的规则,约定俗成无局限性,可弥补明规则不足之处;元规则是一种以暴力竞争解决问题的规则,善恶参半,非道德之理的文明之道。

规则,是运行、运作规律所遵循的法则。

所谓规则,是对应于社会动物而言,为协调个体、自然、社会之间,对内或对外的各类关系,以维护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基本约定。

社会由种种规则维持着次序,不管这种规则是人为设定的还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是规则,便具有制约性。因为规则都具有绝对的或相对的约束力。

人的行为是一种在一定的范围内才可以得到许可的行为,才是可行的行为,而不是一种完全的无拘无束的行为。这种许可包括自然界的许可,社会的许可,他人的许可。

这就是规则的制约性的表现。在这种制约性中包含着个体切身的利害关系,因此规则的制约性是普遍存在的,也是不可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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