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当事人原来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被征收后,该地的性质已经从“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性质,该点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依法划定或者确定为集体所有的除外); (三)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