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金不交有什么结果?会不会被强制执行?

如题所述

一.  不交罚金的后果是,法院会强制执行。

二. ä¼šè¢«å¼ºåˆ¶æ‰§è¡Œã€‚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9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能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ç”±äºŽé­é‡ä¸èƒ½æŠ—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ç”±äºŽé­é‡ä¸èƒ½æŠ—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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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具有强制性。未交罚金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罚金不交的结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八条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条规定: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经强制缴纳人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总之,罚金也是刑罚的一种,具有强制性,必须积极配合执行。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

第2个回答  2022-01-07

法院罚金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


相关案例

杨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罪,经法院审理后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

因杨某未能如期履行缴纳罚金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查,法院对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工商、房产、保险、车辆,包括支付宝、微信账户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查询,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了能够使案件快速执结,执行人员多方面打听杨某刑期执行情况,得知杨某近期将从看守所刑满释放,利用还未出来的该段时间多次与杨某及其家人沟通,告知其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杨某家人将全部11000元缴纳至法院执行款账号。

刑事案件除了对犯罪之人判处刑期之外,有些案件还会并处罚金,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判处生效后应当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罚金未履行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会受到一系列限制,刑满释放后也会被继续追缴。

第3个回答  2022-01-12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第4个回答  2022-01-14
罚金属于罚款债权,是可以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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