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需要办理优待证吗

如题所述

根据伤残的性质,现役军人的伤残分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和因病致残。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是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确定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等级,分为1-10级;因病致残仅限于在服现役期间患病致残的义务兵,伤残等级分为1-10级。现役军人致残后,由军区或军以上卫生部门审批,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伤残军人主要亨受如下优待:生活优待。根据伤残性质和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军人抚恤金或伤残保健金。伤残抚恤金发给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伤残保健金发给继续在部队服现役,或退役后参加工作的,或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其中退出现役的1-4级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公伤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家在农村,不能安排工作的伤残军人,国家增发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在领取社会救济款和分配住房上伤残军人优先;享受抚恤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然困难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优待照顾。
拓展资料:就业入学优待。对于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军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置他们就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从事生产经营的伤残军人享有贷款的优先权;报考中、高等院校的伤残军人,文化和身体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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