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社保缴费记录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查询:
1、通过当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比如长沙职员可以登录长沙12333公共服务平台后用个人账户密码登录,即可在查询管理中找到社保缴费信息查询,可自由选择查询日期和险种;
2、通过支付宝查询,在支付宝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或者直接搜索“社保”,成功绑定社保卡后即可在社保服务的缴费信息查询中查到社保缴费记录了;
3、拨打社保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操作查询,或者直接转人工查询;
4、携带好相关资料,也就是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社保中心查询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