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贷款人可以改成一人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举个例子,即使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住房产权证上只有丈夫的姓名,妻子也可以申请成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收入情况(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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