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会计都来指点指点(高分悬赏)

公司个人对公还款,在银行填写交款单的时候,“交款单位”是填写借款人的名字呢,还是该出借单位的名字?款项来源怎么写最好?
借款人将借款直接还给了公司财务,同时财务开具了收据,然后公司财务将还款放入银行帐户,但是“交款单位”、“收款单位”都是该出借单位,有问题不?

个人对公还款,在银行填写交款单时,“交款单位”应填写还款人的真实名字,款项来源栏则填原借款项目内容,款项缴入帐户后,凭缴款单回到借单位再开具收款收据销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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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0-17
让个人将现金交给出纳,由出纳开一张收据给个人。
然后出纳将这部分现金银行解现。
解现的时候,交款单位写出单位的名字,因为这同普通解现是一样的。
款项来源写“收回出借现金”

交款单位,收款单位都是该出借单位是没有问题的。因为银行解现就是这么做的。这确实只是普通的解现而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10-16
应该填写借款人的名字,因为钱是他借的,款项来源就写“还借款”,这样,进帐以后,清清楚楚,可以名正言顺的做减少“贷记”他的往来帐。
第3个回答  2006-10-16
“交款单位”应该是填写该出借单位的名字,在交款人处由付款人签名就可以,款项来源写收回借款.
第4个回答  2006-10-16
很简单,交款单位与收款单位都写公司名,来源写现金就行.
不要因为这是个人的还款就考虑的太复杂了, 这只是一个单纯的存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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