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海原县,位于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之下,县境南北长约95公里,东西宽约80公里,总面积达到6,979.2平方千米。截至2006年,全县人口统计为386,776人,农业人口占比高达92.6%,而非农人口占7.4%。其中,回族占总人口的70.4%,汉族则占28.8%。人口密度约为每平方千米70人。县内政府驻地在海城镇,下辖4个镇和14个乡,共计165个行政村。


海城镇是县内的一个重要区域,面积266.5平方千米,人口64,500人,包括东街、南街、西街、北街等4个居委会和10个村委会。李旺镇管辖1个居委会和18个村委会,如李旺村、罗泉村等。兴仁镇有1个居委会和7个村委会,西安镇则有13个村委会,如白吉村、西安村等。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徐套乡、蒿川乡、兴隆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等地也各自设有相应的行政村。


此外,海原县境内还有南华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海原甘盐池种羊场,这两个地方是县内的特色资源和生态保护区域。




扩展资料

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县境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同心县。境内有南华山、灵光寺等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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