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法律求助,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请问律师,为什么轻伤害赔偿,拘留之后.检查院和法院还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去,我去了还用交什么罚款什么的吗.
轻伤害就是刑事案件了,有案底吗.
我都跟被害人那方签完民事赔偿的那个了 都不追究了 赔了8万
我都拘留都出来了 还找我是干什么?
法院就说做下笔录去

  一般来讲,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及起诉等基本程序。在侦查过程中,通常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
一、刑事诉讼概述
1、公诉与自诉。刑事诉讼案件分为公诉和自诉案件两类。公诉案件,是指由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1)轻伤害案、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司法机关的职责分工。法律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除此之外,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检察院负责。
二、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同时,根据控告人的反映,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此公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2)检察院的立案。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按照规定,侦查期限为2-7个月。(1)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已经延期3个月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2个月。
3、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具体包括: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时应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拘留时间一般为10—37日。法律规定,(1)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4日,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审查批捕决定。(2)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3、逮捕。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对于经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逮捕的期限与案件的侦查期限密切相关,通常逮捕的期限截止到法院作出判决之日,即法院判决之日,逮捕才能结束,或变为服刑(有罪),或释放(无罪)。需要说明的是,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性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预防性措施(怕嫌疑人逃避诉讼)。
4、审查起诉。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按照上述刑事办案程序的期限计算,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大致为:拘留(10—37天)+侦查期限(2—7个月)+审查起诉期限(1—1.5个月)+一审审限(1—2.5个月)+二审审限(1—2.5个月)=5个月零10天—14.5个月零7天。这个期限还不包括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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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1
如果你因为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赔偿完受害人损失后,从看守所出来,不是就没有事了,而是办案单位给你变更了强制措施,现在你是在被取保候审。
民事部分你和受害人可以调解,但刑事部分你们是不能私自了结的,该案现已进入到诉讼阶段,所以检察院和法院都打电话让你去进一步核对案情。
你现在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法院判决时也会依法从轻处罚,同时对你宣告缓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2-27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说的情况属于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轻伤,法定刑在三年以下。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

赔偿是可以从轻的一个理由,但并不意味着免除了刑事责任。检察院和法院的要求,还是属于在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一般不会罚款。但不排除判刑的可能。

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03-03
我是十八年执业律师为你答复如下:1是民事案件的了解并不代表案子不向下进行了。2是因轻伤案件可以公诉,而公诉案件只能调解民事部分。3市公安机关侦察需3个月,需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需两个月,又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法院是一个月,同样也需办理取保候审。如需帮助再找我联系办理或咨询。祝一切都会好。
第4个回答  2015-11-09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其实您这个问题可以直接上网查一查,非常快捷。我在这里就不把这三个阶段一一展开,毕竟与现实也有一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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