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什么情况下赔付15万元

如题所述

城镇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但不包括医疗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鉴定为10级伤残的,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向对方进行索赔。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药费:(凭发票),后续治疗费,营养费:100元/天,伙食补助费:100元/天,护理费:101.6元/天,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2、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残疾赔偿金
1、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
2、(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
1、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
2、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医疗费赔偿标准
1、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2、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护理费赔偿标准
1、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2、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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