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般情况下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安机关对再次申请往来台湾签注的,一般情况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三、办理单位: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四、办理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一、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的条件。
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签注种类及有效期。
L签注:团队旅游,3个月一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
G签注:个人旅游,6个月一次有效。
T签注:探亲、团聚、探病,6个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
J签注:居留、依亲、返乡,3年多次有效。
X签注:就学,有效期与学制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D签注:定居、返台,6个月一次有效。
Q签注:其他(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赴台就医或陪护,对台近海渔工派遣劳务),6个月一次有效。
C签注:乘务(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乘务人员),1年多次有效。
Y签注: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6个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
F签注:持国务院台办“应邀赴台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6个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参考资料:国家移民管理局-办证时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