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层次的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18元/小时。
适用范围: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等。
2、第二层次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16元/小时。
3、第三层次是1380元/月,14.5元/小时。
4、第四层次则是1250元/月,13元/小时。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