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和驾驶员不是一个人违章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车主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的非本人违章行为,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驾驶人最好和车主一起去交警部门办理相关业务。车主和驾驶人都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到交警违规处理大厅窗口办理。

如果不想到交警部门进行当场处理,也可以在网进行上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法是:
1、需要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完成后单击“登录”。
2、进入主界面后,单击个人业务,进入服务中心界面。
3、进入后,点击头像进入“我的”个人中心界面。如果需要对真实的人进行身份验证,请填写相应的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个人信息。
4、填写完成后,返回“交管12123”APP主界面,点击“更多”功能。
5、进入后,找到“违法处理”,点击进入。
6、进入后,可以看到已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选择下面的“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7、记录非本人机动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扫描车主“交管12123”APP二维码;另一种是通过车主发送的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8、最后,填写车辆相关信息,完成备案,就可以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违规行为。
处理非本人车辆违章行为应注意,一张驾驶证只能办理三辆机动车违法行为,在处理违规行为时,必须将驾驶证与车辆进行备案和绑定,才能进行处理。

非车主违章扣分,一般是由本人处理的,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那个人去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那么,同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别人愿意接受扣分处罚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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