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主可以把前妻户口迁走吗

如题所述

户主可以把前妻户口迁出去。

户主如果要把前妻的户口迁出,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一致之后,相关人员必须持原户口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完成户口迁移。

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
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
1、前妻不同意自己迁出,可以通过派出所户籍管理的进行代管,就是把她的户口先暂时落在户籍当地的派出所,迁出你的户口本,作为代管户。
2、既然离婚了前妻就应当自然而然把户口迁走,离婚手续办好了该分的也分了的情况下,不迁走可以上诉法院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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