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但是公司不同意,也不给工资怎么办呢?

如题所述

劳动者提出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劳动者只是履行通知的义务,到期就可以走人。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了用人单位,30天(试用期3天)后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公司。。但得注意:你要保存好用人单位接到过你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据。你可以发快递到用人单位,面单的备注里注明谁谁的“辞职通知”,对方收到30天(试用期3天)后你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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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2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辞职手续,遇用人单位无理阻挠或以不给工资相威胁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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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5-02
这种情况只要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辞职的话,用工单位的这种行为就已经涉嫌违法了,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无果的话就向法院起诉用工单位。
第3个回答  2017-05-02
公司这样的行为有违劳动法,可以查阅“劳动法”有关法则,保障自身权利,让身为劳动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也可以上相关单位咨询此事。
第4个回答  2017-05-02
按照公司辞职程序走。还是不行,问他们不行问他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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