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够得到专家或明白人得帮助!很困难!我将全部的分拿出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 在95年的时候我父亲的亲大哥,也就是我的大伯有一处房子卖给我父亲!当时的价格是6万!我父亲当时并没有那么多钱!当时我大伯也同意可以先付一部分,剩下的以后慢慢给,当年我父亲付给了大伯3万,留有字据,在以后的这些年里,主要是因为我父亲做生意失败,直到现在才陆陆续续的给了大伯57000元左右,最近的时候我家准备结清这些欠款!确实说出来也不好意思!就这么点钱拖拉了这么长时间、、、、在我们去大伯家结账的时候却出现了纠纷(一直以来除了第一张写了单据,其他的都没有单据)我大伯认为我们只交付了45000元,而我们这边记录的是57000元,中间有17000元的差距!(我很相信我父亲不会少给大伯钱的,因为其中有很多次我有直到,在我印象当中至少有给大伯5万以上,另外我父亲相当的老实,他不会做这个水分的),并以此为由提出决定不卖房子给我父亲,要求我们退房子,(现在房子大约值20万左右,我们一家没有其他的房子),当天晚上家里商量,这其中也有我们的过错,毕竟3万块钱还了人家十几年没有还完,就决定给他17000得了,毕竟现在房子也比较值钱了,第二天我们再去找大伯谈论这个事情的时候,他们却一口咬定不卖了,不和我们交流,还提出这些年的房租,欠款的利息什么的,无欢而散! //////我现在不知道应当这么办!希望大家能够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