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确实性怎么样

如题所述

康德曾在其《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言中提到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即理性之无法真正反驳怀疑主义:“唯心论尽可以就形而上学的根本目的而言仍然被看作是无辜的,然而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仍然存在,即不得不仅仅在信仰上假定在我们之外的物的存有,并且,如果有人忽然想到要怀疑这种存有,我们没有任何足够的证据能够反驳他” 。 针对这一丑闻,摩尔(George Edward Moore)在《外在世界的证明》(1939年)一文中做出了他的回答。摩尔认为他可以给出数量庞大的不同证明来反驳怀疑论者。“比如,我现在就可以证明存在两只手。如何证明呢?通过举起我的两只手,并且在我用右手做出某个手势时说‘这里有一只手’,而在用左手做出某个手势的时候补充‘这里还有另一只手’。” 摩尔继续说,如果这个证明成立,那么显然他还能举出更多其它证明。 但摩尔的这种证明显然不能让许多哲学家感到满意,因为摩尔并不能对“这里有一只手”和“这里还有另一只手”这些前提给出证明。摩尔对此说道:“虽然我不能对一些事情给出证明,但我仍然能够知道它们。”关于这一点,摩尔也曾在《为常识辩护》(1925年)一文中提到,存在一系列命题,“对于其中任何一个,我都确信地知道为真。”这一系列命题包括:“我有身体,它在过去某时出生,并且从那以后一直停留在地球附近”,“在三维空间中存在许多其它有形状大小的东西”,“除了我自己以外还有别人”,“地球在我出生之前很久就已存在”等等。 摩尔究竟有没有对怀疑主义做出有效的反驳?其对外在世界的证明是否有效?对此,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实性》一书中指出,摩尔对怀疑主义的反驳根本不得要领。摩尔并不知道怀疑主义者的怀疑在何种意义上是非法的,因此并不能对其做出有效的反驳。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怀疑论者对外在世界之存在的怀疑之所以不合法,原因并非在于外在世界确实存在,而在于他们的怀疑本身是有问题的。在此意义上,摩尔对于怀疑论者看似有力的正面回击,即证明外在世界如何的确存在,就成为不得要领的了。此外,摩尔用“我知道……”来证明外在世界的存在,恰恰暴露出他根本不知道“知道”一词的正确用法,而错将“知道”等同于一种绝对的确实性。 在《论确实性》这本书里,维特根斯坦认为,反对怀疑主义并不意味着支持绝对的确实性。恰恰相反,确实性只相对一种体系、世界图景、语言游戏而言,即任何命题的确实性只是相对的。即便是摩尔所举出的貌似无可反驳的命题,也只具有相对的确实性。因为关于外在世界,我们所拥有的至多不过是一些不可穷究其根据的基本信念。不过,对于这些信念我们虽然无法拥有绝对的确信,但亦无法怀疑,因为我们向来就生活在这些基本信念之中。只是在此意义上,怀疑主义才是无效的。 一、 摩尔不知道“知道”的正当用法 维特根斯坦指出,摩尔错误地使用了“知道”这个概念。摩尔认为,“知道”这一陈述“不可能是一种错误”。维特根斯坦指出,摩尔在这里忽视了“知道”背后隐藏的“我相信我知道”的公式。“因为‘我知道’似乎是描述一种事态,这种事态保证所知的东西是一种事实,人们总是忘记‘我认为我知道’这个表达。” 在维特根斯坦那里,“知道”的正当用法如下:“‘我知道’经常表示这样的意思:我有正当的理由支持我说的语句”。而能够为某事提供正当理由并不意味着某事是绝对正确的,或言具有一种绝对的确实性,恰恰相反,具有正当理由意味着不具有正当理由情形,即“错误”的可能性。知识和错误是一对相伴相生的概念。凡我们所知道的东西,都有犯错的可能性。因为“说出‘我知道’这种保证是不够的,因为我不可能弄错毕竟只是一种保证,而在那件事上我不可能弄错却需要在客观上加以证实”。 这也意味着,“知道”和“出错”的使用是有界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对于一些无法用真假对错去评判的、关涉生活世界基础的基本信念,我们无法说“我知道”或“出错了”。“知道”所处的是日常的体系内部的因果链条,它在体系内部中可以进行有效的运作;但是对于那些规定了体系本身、规定了世界和语言界限的基本命题,我们可做的只有相信。一个人可以有效地计算,但是却无法为计算的确实性找到绝对的证明,因为一切诸如“这是老师教我的”之类的解释最终会走到尽头:“如果有人教某个人学计算,那么是否也要教他:他能够依靠他老师的计算?但是这些说明到时候毕竟会走到尽头”,“难道验证不是终有个完结吗?”。在穷尽处,即基本信念领域,我们不可再问根据,而只需相信。 二、关于基本信念、确实性和世界图景 这些基本命题或基本信念首先包括,比如摩尔所说的“我有一只手”,或者“我是一个人”、“我有大脑”“地球在我出生之前很久就已存在”等等。对于这些命题,既无法说真,亦无法说假。而之所以如此,其中理由并不在于怀疑论者所提出的感觉经验的可骗性,或是摩尔提出的常识辩护,而仅仅在于,这些命题是我们生活中的基本信念,它们构成了其它信念之所以可能的基础。一般情况下,对于这些命题既无法谈“知道”,亦无法谈“出错”。在此意义上,这些命题是不可怀疑的。在这些基本信念上出问题,关涉的不是错误,而是精神问题。“如果我的朋友有一天想像他在某某地方已经住了很长一段时间,等等,等等,我不会把这件事叫做错误,而是叫做精神失常,也许是暂时性的精神失常。”以此类推,没有特殊理由的不知道他有一只手或他是一个人,也只能被归于精神失常。 这些基本信念来源于人们的生活共同体,来自人们习以为常、约定俗成的使用,来自“没有理由的行动方式”。由于这些信念规定了我们日常生活的基本框架,所以它们的反面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想象的。“表达摩尔所‘知道’的事物的命题都属于这样一类命题,即很难想像一个人为什么应当相信其反面。例如那个讲摩尔已经贴近地球生活了一辈子的命题。……我看到的和听到的所有事物都让我确信没有人曾远离地球。在我的世界图景中没有一件事物支持其反面的说法。”这些命题是“一切思想(语言)运作的基础”,是“我们思想的框架”,是“我一切行动的基础”,以故,虽然维特根斯坦批评摩尔采取了错误的方式去维护常识,但摩尔的维护常识的态度的确为维特根斯坦所赞同。“维特根斯坦相信摩尔所列举的命题的程度绝不亚于摩尔本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命题具有自明的绝对的确实性,而只是因为既然我们处于共同体之中,我们便没有理由不相信,也不可能不相信。这些基本信念既然来自人类生活共同体,就必定是历史性的,有诞生有消灭。一些在这代人那里曾经是基本信念的,到了下代人就不一定还是基本信念。在此,维特根斯坦有一个极为生动的比喻,他将生活比作河流,而将基本信念比作通道或河床:“可以想像,一些经验命题得以凝结,对其后来凝结的,仍然是有流动性的命题起到作为通道的作用;也可以想像,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关系将发生变化:曾经具有流动性的命题获知凝结,而曾经凝结了的命题,变得具有流动性”。“这种神话可能变为原来的流动状态,思想的河床可能移动。” 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并不存在绝对的确实性,确实性仅仅具有相对的含义,仅仅针对某一民族某一阶段的生活而言。在此意义上,确实性只是虚的东西:“确实性就像是一种语气,人们用这种语气肯定事态,但是人们并不是从语气中推导出这样说就有道理”。确信并不是推理的基础,而只是所有推理之可能进行的前提。依靠这种虚的确定性,人们才能建立起所有一般信念,并在其中做有效的推理。海德格尔也曾经向我们揭示出“虚”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的文化往往并非关注实的东西,那些由实的东西承载的虚的东西才是关键。此在的意义在于虚的东西。种种虚的指引让人烦劳操心,虚的时间性结构是此在的本质结构。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在很多方面不一致,但却不约而同地指出了如下一点,即:人们往往刻意地努力去追求实在,却不知自己总已处身于虚之中。 而仅仅具有相对确实性的基本信念必定总已处于一个体系之中。在信念之流之中,河床的沉积或者被冲刷与流水相关。没有任何一个命题具有绝对的确定性,意味着没有任何一个命题能够被单独抽离来看——所有命题都属于一个相互依赖的体系。“某些经验命题的真实性(Wahrheit)属于我们的参照系(Bezugssystem)。”“使我认为明显无误的并不是一些单独的公理,而是一个前提与结论互相支持的体系。”“某个信念之所以占有稳固的地位,与其说是由于其本身显而易见或令人信服,倒不如说是靠其周围的信念才使它不可动摇。”“有关一种假设的一切检验、一切证实或否证都早已发生在一个体系之中。这个体系并不是我们进行一切论证时所采用的多少带有任意性或者不太可靠的出发点,而是属于我们称之为论证的本质。这个体系与其说是论证的出发点,不如说是赋予论证以生命的活力。”这个体系自身并不绝对确实,但是却构成相应人群生活的统一背景,是一切论证和检验可以生效的前提。换言之,这个体系是一个共同体的世界图景。对此维特根斯坦说道:“我有一个世界图景。这个世界图景是真还是假?最重要的在于它是我的一切探讨和断言的基础。那些描述它的命题并不是全都同样受到检验的制约。” 不同时代有着几乎完全不同的世界图景。在古希腊人那里,他们的祖先和奥林匹亚诸神以各种方式渗透了他们的生活;在中世纪的欧洲,上帝是最高的实在,存在地上之城和上帝之城两个世界;而在不信神的现代人眼前展现的,则是科学的客观的世界图景。即便是在同一时代,不同地域人们的世界图景亦有天差地别,比如当今美国人民与非洲某原始部落之世界图景的差别。甚至即便是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域的人们,也有可能拥有彼此相异的世界图景,比如基督徒与无神论者。在自然环境、社会、以及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下,人们从各自的实践中沉淀出属于自己种群的独特的世界图景。而不同的世界图景意味着不同的基本信念体系,意味着不同的语法规则,并在此意义上无所谓优劣差等。身处某一世界图景之中的人们总是以自己的世界观为正确,并力图让处于其外的人们也接受它。维特根斯坦将这种世界图景等同于一种积极意义上的神话:“描述这幅世界图景的命题也许是一种神话的一部分,其功用类似于一种游戏的规则。这种游戏可从全靠实践而不是靠任何明确的规则学会。” 三、基本信念说意味着什么 1怀疑主义者的怀疑是非法的 维特根斯坦反对怀疑主义,但他的反对并非出于对绝对确实性的相信——像摩尔所以为的那样。维特根斯坦只承认一种相对的确定性,但相对的确定性将并不导致怀疑主义,而恰恰将揭示出,怀疑论者所说的怀疑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向来总已生活在一个统一背景之中,基本信念规定了我们思想和语言的框架,在此意义上,要想进行彻底怀疑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你想怀疑一切,你就什么也不能怀疑。怀疑这种游戏本身就预先假定了确实性。”“如果你什么事实也不确知,那么你也就不能确知你所用的词的意义。”“怀疑出现在信念之后。”“我知道”是怀疑之可能的基础。若不能说“我知道”,就不能说“我怀疑”。“对于一种存在的怀疑只能在一种语言游戏中进行。”“一种怀疑一切的怀疑就不成其为怀疑。”“这表明不容怀疑属于语言游戏的本质”,而语言游戏归根结底乃是一种生活形式,“因为行动才是语言游戏的根基”。“我们不怀疑所有这些事实只是我们的判断方式,因而也就是我们的行为方式。” 事实上,康德所说的“哲学和普遍人类理性的丑闻”直接来自休谟的怀疑论。而维特根斯坦之所以能够成功地抵制休谟的怀疑论,其原因恰恰在于维特根斯坦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休谟的前提,即因果关系本不是必然的,我们日常以为真的只是些暂时固定下来的信念,并不必然真。但是,正是在此意义上,跳出基本信念的圈子去绝对怀疑才是不可能的。人无法离开生活之流而在地面上进行观察,因为这样的地面根本就不存在。而摩尔对怀疑主义不恰当的反驳透露出,摩尔其实既不知道“知道”,也不知道“怀疑”。 2自笛卡儿以来的对知识确定性的追求被宣布为无效 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笛卡儿致力于通过彻底怀疑找出人类知识的最后支点,即我们能够绝对确信的东西:“我思故我在”。笛卡儿相信由此他便可以重建人类知识大厦,并最终克服怀疑主义。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根本上说,是因为笛卡儿非法地使用了怀疑概念,才构建出所谓绝对确信的东西。而事实是,我们始终在生活的河流之中,所能触及的只能是暂时或者相对持久地沉积下来的河床。我们无法怀疑这些沉淀下来的东西,因为它们是我们的怀疑之所以可能的基础,在此意义上,它们是确实性命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沉淀下来的东西具有永恒的真理性,具有绝对的确实性。并且,这些确实性命题无法被单独抽离来看,因为它们属于一个相互依赖的体系,属于一个统一的世界图景。由此,“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最有力地抨击了笛卡儿以来认识论只顾追求某种‘完全确实’的东西这一错误方向” 。 由此,维特根斯坦消解了哲学家对绝对确信的信仰。自笛卡儿以来的对知识确定性的追求被宣布为无效。在此意义上,连同他们为知识确定性找到的保障(唯理论者斯宾诺莎的作为最高理性的上帝,经验论者洛克的感觉经验基础),都失去了意义。笛卡儿向人们指出的知识确定性能够给人以安全感,它令人们相信自己处于一栋十足稳固的知识大厦之中。而维特根斯坦让人们重新认识到,他们其实仍旧身处生活之河流中,这河流有的只是相对稳固的河床。 3康德对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是无意义的 对知识确定性的消解,意味着康德对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是无意义的。康德曾经这样区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即分析命题指像数学和逻辑命题那样相对于任何经验事实其值皆恒为真的命题,而综合命题则指像经验科学命题那样其值取决于经验事实的命题。而在维特根斯坦的河流比喻中,即便是分析命题,也仅仅只能充当暂时性的或者相对持久的河床。2*2=4并非像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永恒真。“‘2*2=4’是一个正确的算术命题——不是‘在特殊场合下’,也不是‘永远’——但是说出的或写出的‘2*2=4’这个公式在中文中也许可以有一种不同的意义或者是完全无意义的胡说,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命题只有在使用时才有意义。”维特根斯坦认为,并不存在独立于人和独立于人之计算学习的所谓计算本质。计算归根结底是一种使用,并且仅仅因人们的使用才慢慢硬化为语法规则。“我们是通过学习计算而得以知道计算的本质(Wesen)的。”“但是这样一来难道对于我们怎样确信计算的可靠性就不能加以描述了吗?噢,确实是这样。”“人们就是这样计算的。计算就是这样。这就是我们(比如说)在学校学会的东西。忘掉这种超验的确实性吧,因为它同你的精神的概念关联在一起。”“即使这次计算对我来说是已经确定的东西,这也仅仅是一种为了达到实用目的而采取的决定。”由此,计算首先服务于实用目的,而非自身绝对确实,在此意义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绝对正确的“天赋观念”。而人们对永远可靠的计算和尚未确定的计算的区分,也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区别”——这就意味着,在本质上没有差别。它们都不绝对确实,而只是就人类共同体的语法规则而言具有相对的确实性。 奎因曾在其著名论文《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中提出相似观点。“他指出,在现实中,即便是一直以来被视为具有确定性的数学和逻辑命题,也存在着因其为伪命题而被合理地加以抛弃的情况;即便是经验科学命题,也可能存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将其视为真而合理地继续加以使用的情况,因此,必然的分析命题与偶然的综合命题这两者间的界限,是流动不居的。” 奎因的这篇论文与维特根斯坦的《论确定性》大致完成于同一时期,其中观点也与《论确定性》有着惊人的相似。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却是,从60年代后期开始,维特根斯坦对英语圈哲学的影响出现了明显的衰落之势,而取而代之的正是奎因的哲学。 4知识、信念与谎言 基本信念还意味着,知识亦不过是一种信念。信念与知识对应的是同一种“心灵状态”(Seelenzustaende)。“认为与‘相信’和‘知道’这些词相对应的必然是些不同的心灵状态,这就好像人们相信与‘我’这个词和‘路德维希’这个名字相对应的因概念的不同而必然是不同的人一样。”(同上)一种“知道”既然以基本信念为前提,而基本信念又是没有根据的,那么知识归根结底也只是信念而已,同信念一样有其诞生和消灭,是有朽的。而信念之有朽意味着什么?尼采在其《敌基督者》一书中认为,信念与谎言并无实质差别。“每个信念都拥有其历史,拥有其原始形式、尝试阶段和错误:在它成为信念之前,它很长时间都不是信念,更长时间后几乎不可能成为信念。”“父亲所谓的谎言,在儿子那儿变成了信念。” 由此,信念打破了知识(真理)与谎言之间的严格对立:这世上本无所谓真理,信的人多了,就成了真理;这世上也本无所谓谎言,不信的人多了,就成了谎言。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揭示了此在的存在状态:此在往往在种种因缘际会中自以为“知”,却在所有因缘中断之时、在此在自身面前、在巨大的空无面前方觉出自己一无所知。此在“茫然失其所在” ,此在一头撞进空无。知背后隐藏的是一无所知,而此在一旦意识到自己一无所知,所知的一切就都立刻失去意义。作为因缘整体和意蕴结构的世界陷落,并开始变得无关紧要。不过,海德格尔对此在“畏”之状态的揭示,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或许是无意义的。我们向来生活在人类共同体之中,对我们有意义的仅仅是这个共同体所习以为常的种种“知”,而我们根本无法追问超出共同体、超出日常用法的领域。“通常关于世界的实在性的断言实际上就是关于这样的世界的实在性的断言,通常所谓对于世界的认识也只是对于这样的世界的认识。至于独立于人们的概念框架或表现手段的(进而独立于人的)世界本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人们根本不可能知道(当然,这并不是说这样的世界不存在);甚至于,这样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并且,维特根斯坦指出,不同的信念之间仍然存在区别。充当信念之流的河床或通道的基本信念,有的像岩石一般坚硬,有的则如同随时会被冲走的泥沙:“那条河流的岸边一部分是不发生变化或者变化小得令人察觉不到的坚硬的岩石,另一部分是随时随地被水冲走或者淤积下来的泥沙”。只不过,那些坚硬的岩石亦仅仅就河流而言,并非绝对真理。 从无根据的信念那里,尼采返回大地,海德格尔返回此在的存在本身,维特根斯坦返回人的日常生活。不同的是,在尼采那里,真正能做到返回大地的只有超人;在海德格尔那里,本真的向死存在始终作为一种可能性召唤人们痛下决心;而维特根斯坦所告诉人们的,仅仅是日常生活本身。他抵制了做形而上学家、做教导者的诱惑,而这诱惑对于古往今来的几乎所有哲学家来说,都似乎是无法抗拒的。 结论在《论确实性》一书中,维特根斯坦指出了对摩尔对怀疑主义的反驳之不得要领,并进一步指出了怀疑主义者之怀疑在何种意义上才是不合法的。反对怀疑主义,并不意味着相信一种绝对确实性;恰恰相反,正是一种只具有相对确实性的基本信念体系、语言游戏规则、统一世界图景决定了彻底怀疑之不可能。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些无根据的基本信念来自人类共同体的生活,根据不同共同体的生活,可能形成不同的语言游戏、世界图景,但是却根本不存在哲学家所追求的所谓绝对真理。在此意义上,维特根斯坦的言说止于日常生活,而拒绝再做任何传统形而上学的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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