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当然,可到司法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根据情节和这些人在打人时的作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