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从分管领导,协助安全科长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工作,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安全为天。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依照制度规定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各单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落实进行考核。
3、 参与其他职能部室编制有关工程设计,开拓布局和工程接续中的作业规程制定和建议,保证生产中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进行并及时分析、整改、处理所存在的安全问题。
4、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察排查力度,及时汇总、总结安全员的现场巡回检查记录情况。严格执行安委会决议和安全例会制度,负责组织好各项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5、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查处施工现场中所存在的安全问题,随时进行采掘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指导、通风设施及必备的劳保用品使用及防护措施情况的监理。发现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向安全矿长汇报,及时拿出整改措施限时落实整改。
6、 负责新工人入厂工作前的安全培训工作,并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各单位、职工、干部的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学习、对新工人和特殊岗位作业工人要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负责设备安装的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完成的监理、验收,推广实施安全目标达标管理,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中出现的“三违”人和事进行直接予以处罚的权利。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及时上报安委会,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