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1、带上户口和身份证,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必须有关于整个家庭的信息,并且里面的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
2、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两者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
3、如果再婚人员需要持有特别证明书 - 离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解散证明书)(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意:如果您持有初级法院的判决,您需要提供法院裁决有效的证据。
4、最近两张2寸彩色照片的照片可提前拍或由民政局拍摄。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扩展资料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必须亲自相应的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