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房屋被恶意设置抵押权,在据以过户的合同被判决无效后,如何撤销产权证和他项权证有法律规定吗?

1、涉案房产被以“套路贷”手段过户,现在过户的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后,撤销产权证需要再提起行政诉讼吗? 2、过户合同无效后,“套路贷”公司与员工签订的虚假主债权合同办理的他项权证如何撤销呢?法律如何规定的呢? 非常感谢🙏

只有当抵押人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或者个人贷款后,银行或者个人投资者到房地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取消房屋抵押,取消“房屋其他物权证”,房屋权利可以返还。

找到当初在房管局的备案材料,查出证号、面积、座落等相关信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由银行或者民间出资方到房产部门解除抵押权。房屋产权才能回到你手里,所以,典当行的老板找不到,抵押不能注销。

其他权证,是指房屋管理部门签发的、抵押权人登记权利后持有的权证。通常,他的认股权证在银行的手中,作为未偿还贷款的证明。

拓展资料: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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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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