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点

如题所述

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地质灾害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

我国地质灾害类型多、灾种全、危害大,这是我国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点之一,也是世界上任何国家难以比拟的。根据我国地质灾害已有案例和地质灾害的物质组成、动力作用、破坏形式及破坏速率,将我国地质灾害初步分为十大类38种(见表13-1),全国31个省、区、市,几乎无一不受到地质灾害的危害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威胁,每年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亿元。

2.具有区域性和群发性

我国地质灾害的分布受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纬度分带的制约,我国地质灾害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和区域变化规律:在我国西部山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区;黄土高原及大片红层丘陵地区,水土流失和滑坡相当严重;西部内陆盆地与内蒙古高原,沙漠化、盐碱化十分突出;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入侵、海岸侵蚀与淤积主要分布于在我国东部平原及沿海地带;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西南山区和部分北部山地丘陵区。

表13-1 我国地质灾害类型表

许多地质灾害不是孤立发生或存在的,往往以点、群形式发生,形成灾害体系或灾害链。前一种灾害的结果可能是后一种灾害的诱因,或是灾害体系或灾害链的某一环节。如斜坡岩土位移灾害大都与降雨有关,先崩塌或滑坡,后形成泥石流,待能量消失后,才达到新的平衡。因此任何孤立的单灾种调查评价都难以准确地反映灾害的实际危害程度。

3.具有持久性和周期性

地质灾害一旦形成便难以恢复其原貌,其发展过程是不可逆转的。我国沿海城市和东部平原,地下水超量开采,诱发了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地裂缝、水质污染,许多地区深层地下水均已降至80m左右,比海平面低70多m,这一环境演化将是持久的。此外,滑坡、泥石流具有一年到几百年不同尺度的活动周期。

4.具有与社会的同步性

受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我国地质灾害有灾种增多、频度增高,危害性增大的趋势。50年代初期,地面沉降、地裂缝仅在个别省、区和城市发现,至90年代,已遍及20多个省区,且范围逐步扩大,速率明显加快。据统计,四川省建国以来,人口翻了一番,而崩滑流山地灾害翻了三番多。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受灾因素增多,小灾酿成大灾,这是我国地质灾害的重要发展趋势。

5.缓变型地质灾害日益加剧

缓变性地质灾害主要指地面沉降、水土流失与土地沙化等,这些灾害的发展,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人类赖依生存的资源逐渐减少或枯竭。内蒙古据近30年统计,全区土地沙漠化面积扩大了近10.66万km2,每年以3000km2的速度不断向外扩展。我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面积达43万km2,年侵蚀模数8000t/(km2·a)。全国严重的水土流失已波及25个省区市。

深入研究并掌握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特点和活动规律有助于地质灾害勘察研究工作的部署及防灾、减灾、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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