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老师有权力继承农村父亲的土地权吗

儿子是老师有权力继承农村父亲的土地权吗

  无权继承: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是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农村的林地:
  1、土地都是不能继承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这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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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1
没有。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1
只要户口还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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