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供公司的销售合同作为证据算是泄露商业秘密吗?

销售合同中包含客户的姓名和产品信息,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具体而言,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指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保密措施: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
销售合同,仅仅是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其内容不具有商业秘密的特性,因而不属于商业秘密,向法院提供公司的销售合同作为证据是当事人的举证行为,不应当认定为泄露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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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4
结合向法院提供的目的、涉案案由、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一般而言,不属于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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