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谈....

写名著作家
要求:1.作者的人生经历 2.作品介绍 3.作品分析
1500字左右

好的再加分

1.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英国小说家,新闻记者。他在西方文学发展史上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其作品主要为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18世纪,长篇小说兴起,笛福作为西方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的创作开辟了以写实为风格,追求逼真效果的现代长篇小说发展的道路。他的小说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强。并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自14至15世纪新航路开辟以来,航海成为每各青年人都抱有的一种理想,其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孙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人物,因此他被视作英国小说的开创者
简介鲁宾孙我父亲原来指望我学法律,但是我却一心想去航海。有一天,我去赫尔,我的一位同伴正要坐他父亲的船到伦敦去,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动心了,我必须跟他而去——这是1651年的8月,当时我十九岁。船刚驶出海口,便碰到了可怕的风浪,使我感到全身说不出的难过,心里十分恐惧。我在痛苦的心情中发了誓,假如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下我的命,我在登上陆地后,就一直回到我慈爱的父母身边,从此一定听从他们的忠告办事。
可是第二天风停了,浪也歇了。太阳西沉,继之而来的是一个美丽可爱的黄昏,这时又喝了我的同伴酿的一碗甜酒,我就把这次航行后便回家的决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的这种习性给我的一生招来了巨大的不幸——任性的行动常给我带来灾难,可我总不肯在灾难来临的时刻乘机悔改。待到危险一过去,就忘掉了 所有的誓言,又不顾一切地投入了我的毫无名堂的生活。
在第一次狂风暴雨似的航行后,我又有过几次不同的冒险。在去非洲的几内亚做生意时,我被一艘土耳其的海盗船俘虏,被卖为奴隶,经过许多危险,我逃到了巴西,在那里独自经营一个甘蔗种植园,生活过得很顺遂。可这时我却又成了诱惑的牺牲品。巴西因为人工不足,有几个种植园主知道我曾为做生意而到过非洲的一些奴隶市场口岸,他们竭力哄诱我作一次航行,到那一带去为他们的种植园买些黑奴回来。
听从坏主意,人就会倒霉。我们的船在南美洲北岸一个无名岛上触了礁,所有的水手及乘客全都淹死了,上帝保佑,只有我一个人被高高的海浪卷到了岸上,保住了一条命。当时我所有的只是一把刀、一只烟斗和一个盒子里装的一点儿烟草。待到我的体力恢复,可以走路了时,我就沿着海岸走去。使我大为高兴的是,我发现了淡水。喝了水后,又拿一小撮烟草放在嘴里解饿。我就在一棵树上栖身,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振作了精神,海上风平浪静。但最叫我高兴的是我看见了那艘船,待到潮水退下,看到它竟离海岸很近,我发现可以很方便地游到船上去。船上只剩下一只狗和两只猫,再没有别的生物。不过船上有大量的生活必需品,这样,我就干了起来。为了把那些东西运到这个岛的一个水湾里,我专门制造了一只木筏,还把岛上有淡水而且比较平坦的一块高地作了我的住所。面包、大米、大麦和小麦、干酪和羊肉干、糖、面粉、木板、圆木、绳子——所有这些,再加上几支滑膛枪、两支手枪、几支鸟枪、一把锤子,还有——那是最没有用的——三十六镑英币。所有这些东西我都一天又一天——在两次退潮之间一一从船上运到了岸上。到了第三十天夜里,我的搬运工作做完了,我躺下来时,虽然像平常一样害怕,但我心里也满怀感恩之情,因为我知道,我已为以后对付这个荒岛作好了准备而心里感到踏实了。
岛上有不少野果树,但这是我过了好久才发现的,我把它晒成葡萄干。岛上还有到处乱跑的山羊,但要不是我从船上取来了枪支弹药,它们对我又有何好处呢?因此,我有理由感谢仁慈的上帝,让船搁在海岸边,直至使我搬来了对我有用的一切东西。
要想确保我能在这个岛上生存下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尽可能地相继办了几件我非办不可的事。但是我的努力并非总是交上好运道。我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子的种子时,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原因是播种得不是时候。我辛辛苦苦花了几个月工夫,挖了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才把一棵大树砍劈成我的第一块长木板。我起劲地干了好几个星期,想制造一个捣小麦的石臼,最后却只好挖空了一大块木头。我足足花了五个月工夫,砍倒一棵大铁树,又劈又削,让它成了一只很像样的独木舟,以备用来逃离这个小岛,可结果却因为怎么也没法子使它下到海里去而不得不把它丢弃了。不过,每一桩失败的事,都教给了我以前不知道的一些知识。
至于自然环境,岛上有狂风暴雨,还有地震。我那时也对一切都适应了。我种植和收获了我的大麦和小麦;我采来野葡萄,把它们晒成了很有营养的葡萄干;我饲养温驯的山羊,然后杀了吃,又熏又腌的。由于食物这样多种多样,供应还算不差。如此过了十二个年头,其间,岛上除了我本人之外,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迹。这样一直到了那重大的一天,我在沙滩上偶然发现了一个人的光脚印。
我当时好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我侧耳倾听,回头四顾,可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我跑到海岸上,还下海去查看,可是总共就只有那么一个脚印!我惊吓到了极点,像一个被人跟踪追捕的人似地逃回到我的住处。一连三天三夜,我都不敢外出。
这是人怕人的最好说明!经过十二年的痛苦和苦干,十二年跟自然环境相抗争,竟然会因一个人的一只脚印而恐怖不安!但事情就是这样。 经过观察,我了解到这是那块大陆上的那些吃人生番的一种习惯。他们把打仗时抓来的俘虏带到这个岛上我很少去的那个地方,杀死后大吃一顿。有一天早晨,我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个野蛮人正在围着篝火跳舞。他们已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到火上去烤,这时我提着两支上了子弹的滑膛枪和那柄大刀往下朝他们跑了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我把我救下的这个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这一天获救的,他讲话的声音成了我在这个岛上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听到的人声。他年轻,聪明,是一个较高级的部族的野蛮人,后来在我留在岛上的那段时间,他始终是我的个可靠的伙伴。在我教了他几句英语后,星期五跟我讲了那大陆上的事。我决定离开我的岛了。我们制造了一只船,这次不是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造。正当我们差不多已准备驾船启航时,又有二十一个野蛮人乘着三只独木船,带了三个俘虏到这个岛上来开宴会了。其中一个俘虏是个白人,这可把我气坏了。我把两支鸟枪、四支滑膛枪、两支手枪都装上双倍弹药,给了星期五一把小斧头,还给他喝了好多甘蔗酒,我自己带上了大刀,我们冲下山去,把他们全杀死了,只逃走了四个野蛮人。
俘虏中有一个是星期五的父亲。那个白人是西班牙人,是我前几年看见的那艘在我的岛上触礁的船上的一个幸存者,当时我还从那艘船上取来了一千二百多枚金币,但对这些钱我毫不看重,因为它们并不比沙滩上的许多沙子更有价值。
我给了那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枪支和食物,叫他们乘着我新造的船去把那艘西班牙船上遇难的水手们带到我的岛上来。正在等待他们回来时,有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我的岛附近抛了锚。我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我们走时带走了两个也想回英国去的老实的水手,而让闹事闹得最凶的一些水手留在了岛上。后来,那些西班牙人回来了,都在岛上居留了下来。开始时他们双方争吵不和,但定居后,终于建立起了一个兴旺的殖民地,过了几年,我有幸又到那个岛上去过一次。
我离开那个岛时,已在岛上呆了二十八年两个月二十九天。我总以为我一到英国就会高兴不尽,没想到我在那里却成了一个异乡人。我的父母都已去世,真太令人遗憾了,要不我现在可以孝敬地奉养他们,因为我除了从那艘西班牙船上取来的一千二百个金币之外,还有两万英镑等待着我到一个诚实的朋友那儿去领取,这位朋友是一位葡萄牙船长,在我去干那项倒霉的差事之前,我委托他经营我在巴西的庄园。正是为了去干那差事,使我在岛上住了二十八年。我见他如此诚实,十分高兴,我决定每年付给他一百葡萄牙金币,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葡萄牙金币,作为他们终生的津贴。
我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我除了因为要到那个上面讲的我住过的岛上去看看,又作了一次航行之外,再没作漫游了。我住在这儿,为我不配得到的享受而心怀感激,决心现在就准备去作一切旅行中最长的旅行。如果说我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要认识退休生活的价值和祈祷在平静中过完我们的余日.鲁宾逊的形象契合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精神。鲁宾逊渴望冒险,不甘平庸的生活,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代表人物。他沦落荒岛后,遇到了诸多似乎难以克服的困难,但他以坚强的毅力和百折不回的决心,逐一解决了居住、食物、工具等方面的问题,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十分乐观,充满了斗志,体现了自我奋斗的精神,他的创造性劳动及成果也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鲁宾逊是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的资产阶级英雄,也是充满征服欲和开疆拓土野心的殖民代表。他在岛上一站稳脚跟便在海边竖起了登岸标记,在后文叙述的他与星期五的关系中,鲁宾逊的殖民主义者形象更加明显。所以,《鲁宾逊漂流记》是资本主义奋斗精神的颂歌,也是企图使殖民主义合法化的叙事。这部作品语言平实,叙事精确。本章节选部分叙述了鲁宾逊凭借一己之力在荒岛上安家的经过,看似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但作者把鲁宾逊选址造屋的过程以精确具体的细节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十分可信,使我们觉得,如果我们处在鲁宾逊的位置似乎也会这样做,难怪后人把笛福称为"英国小说之父",把《鲁宾逊漂流记》看作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之作。鲁滨逊出身于英国的中产阶级家庭,虽然他父亲希望他在家乡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挣得一份家业,一辈子过安分守己的日子,但从幼年起,鲁滨逊就立下了遨游四海的雄心。1651年,他悄悄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冒险生涯。
他从伦敦买了一些廉价的物品,然后由海路直抵非洲,和当地土人交换金沙、象牙等贵重物品,盈取暴利。他看到有利可图,便再度前往非洲,却不幸遇上了海盗。他本人也成了强盗头子的奴隶。但他善于察颜观色,很快得到强盗的信任,放松了对他的看管。他乘机逃走,并带走了小黑奴佐立。在海上逃亡了10天后,他被一艘开往巴西的船救起。到了巴西后,他卖掉小黑奴,买了一个小庄园,开始了庄园主的生活。但他不甘于平庸,又一次出海冒险,去非洲贩卖黑人。这一次运气又不好,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沉没。除他死里逃生爬上了一个荒岛外,其他人均葬身鱼腹。小岛上荒无人烟,也没有野兽。他开始了长达28年的孤独生活。
他并未灰心丧气,首先作了一个木排,将沉船上所有有用的东西运回了小岛,其中有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枝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他用帆布支起了帐篷,为自己建立了营地。然后他开始勘察小岛的地形。他在山坡下选择了一个小山洞作为栖身之地。并用了几个月时间扩大其规模,并用简单的工具制作了桌、椅等家具。为了防备野兽,他在洞口设置机关,形成了一个“城堡”。安排就绪后,船上的食物和水也快用光了。他又开始寻找食物、水。
荒岛上有不少野山羊。他除捕食外还将它们饲养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船上装饲料的布袋中残余的粮食在雨季中竟长出了嫩绿的稻苗和麦苗。他收集了种子,以便第二年扩大种植。在海岛另一边,他还发现了成片的果林。他便在果林附近搭了一间茅屋,作为自己的“别墅”。海滩上物产同样丰富,有许多海龟和飞鸟。他捕捉它们,以改善营养。他又捉了只鹦鹉,起名为“波儿”。岛上还有几条小溪提供淡水,吃喝基本能够保障了。
鲁滨逊逐渐开始经营农业和畜牧业,并获得了很大成功。第一年他打下了两斗稻谷、两斗大麦。他把这些粮食,碾成面粉,还烧制了瓦罐作炊器,使自己吃上了面包。他同时在岛上围了很大的一圈木栅栏,将捕来的羊集中饲养。这样不仅有羊肉吃,还有羊奶喝。他用羊皮为自己缝制了帽子、外衣和雨伞。他靠自力更生,生活中的必需品已是应有尽有,生活到第六年,他造了一只独木船,又用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宽的运河,以便把船放在半英里外的小河里去。他驾着这只木船,像一个国王一样绕岛视察,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若干年后的一天终于出现了意外。一群野蛮人从另一个岛屿划船而来,侵入了他的领地。他们将一些俘虏吃掉,并载歌载舞。鲁滨逊心中充满了恐惧,担心自己会被发现并被吃掉。他寻找到一座十分隐蔽深幽的岩洞作为新的住所,并广设机关,保护自己。这样过了许久,他已在岛上安全渡过了23年。不久,岛上又来了一群食人肉的野蛮人。鲁滨逊决心保卫自己的领地。他拿起枪潜伏在附近。突然一个俘虏挣脱绳子向他这边跑来,后边追来几名野蛮人。鲁滨逊开枪打死了那些追赶的野蛮人,救了这个俘虏,那天恰好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变成了他的忠实仆人和朋友。
不到一年时间,星期五已经学会了英语,他告诉鲁滨逊,曾经有17个遇难的白人到过他住的那个岛上。鲁滨逊很想去救援他们,同他们一起回到文明社会。于是,他和星期五造了一只独木舟准备出发。恰在这时,另一群野蛮人带着很多俘虏来到岛上,其中有一名白人。他把那名白人救了出来,同时救出的还有星期五的父亲。在这场激烈的战斗中,他和星期五用火枪等武器共打死打伤21名土人。
岛上有了新居民。除星期五的父亲外,还有那位西班牙人。鲁滨逊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并派星期五的父亲和西班牙人回去联络,准备把其余西班牙人接到岛上。然后,他们可以共同造一条大船,开往巴西去。
星期五的父亲走后,岛上发生了另一件事。一条在附近海面经过的英国商船起了内哄。船上的暴徒劫持了船长和大副,驾了一只小艇,朝鲁滨逊的小岛开来。他们准备把船长和大副扔到荒岛上,然后把商船开走。鲁滨逊和星期五一同打死和打散了暴徒,营救了船长和大副,帮他们夺回了商船。这样他便没有再等星期五的父亲他们回来,决定乘英国商船回国。临行前,他把岛上的产业交给了两个被他俘虏的暴徒,因为他们犯了劫持商船的罪,回英国要被吊死的,他们已无法回去了。鲁滨逊告诉他们如何在岛上生活,并要他们和将要来到的西班牙人共同合作,把岛屿经营好。
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他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星期五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算起来他已飘泊了35个春秋了。他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在家。他又到巴西去看他的种植园,发现忠实的朋友一直在替他保管钱财。鲁滨逊已是一个拥有几千镑现款的富翁了。
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英国后成家立业,并有了3个可爱的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他伤心之余,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他又一次航海经商,他的侄子任船长。他们的船队向东印度群岛和中国行驶。路经鲁滨逊过去曾住的荒岛时,发现许多英国人和西班牙人已在这里安了家。岛上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鲁滨逊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他们在去巴西途中,一些野蛮人偷袭他的船只,杀死了星期五。鲁滨逊从巴西出发,绕道好望角,来到中国沿海。船上的水手在一个港口参与一次屠杀,鲁滨逊严厉斥责了他们。水手们便逼着他的侄子把他送上了中国海岸。鲁滨逊在中国加入了一支商队,绕道西伯利亚回到英国。由于他54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英国,他愉快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但热衷于冒险的性格使他又一次准备远行。这次旅行之后,他可能将永远不再回来。
《鲁滨逊漂流记》的魅力究竟何在呢?表面看来它只是以其冒险生活情节吸引读者,但更深层的意义正如英国文学史家艾伦所认为的,该小说是一部包含每个人生活的寓言:“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都遭受到孤寂的折磨.笛福象征性地描述了这种孤独:把鲁滨逊和上帝一起抛到了荒岛上.因此《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是描述了一种普通人的经历感受的寓言故事.因为我们都是鲁滨逊,像鲁滨逊那样孤独是人的命运.”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鲁宾逊的形象契合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精神。鲁宾逊渴望冒险,不甘平庸的生活,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代表人物。他沦落荒岛后,遇到了诸多似乎难以克服的困难,但他以坚强的毅力和百折不回的决心,逐一解决了居住、食物、工具等方面的问题,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十分乐观,充满了斗志,体现了自我奋斗的精神,他的创造性劳动及成果也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鲁宾逊是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的资产阶级英雄,也是充满征服欲和开疆拓土野心的殖民代表。他在岛上一站稳脚跟便在海边竖起了登岸标记,在后文叙述的他与星期五的关系中,鲁宾逊的殖民主义者形象更加明显。所以,《鲁宾逊漂流记》是资本主义奋斗精神的颂歌,也是企图使殖民主义合法化的叙事。这部作品语言平实,叙事精确。本章节选部分叙述了鲁宾逊凭借一己之力在荒岛上安家的经过,看似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但作者把鲁宾逊选址造屋的过程以精确具体的细节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十分可信,使我们觉得,如果我们处在鲁宾逊的位置似乎也会这样做,难怪后人把笛福称为"英国小说之父",把《鲁宾逊漂流记》看作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之作。鲁滨逊出身于英国的中产阶级家庭,虽然他父亲希望他在家乡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挣得一份家业,一辈子过安分守己的日子,但从幼年起,鲁滨逊就立下了遨游四海的雄心。1651年,他悄悄离开了家乡,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冒险生涯。
他从伦敦买了一些廉价的物品,然后由海路直抵非洲,和当地土人交换金沙、象牙等贵重物品,盈取暴利。他看到有利可图,便再度前往非洲,却不幸遇上了海盗。他本人也成了强盗头子的奴隶。但他善于察颜观色,很快得到强盗的信任,放松了对他的看管。他乘机逃走,并带走了小黑奴佐立。在海上逃亡了10天后,他被一艘开往巴西的船救起。到了巴西后,他卖掉小黑奴,买了一个小庄园,开始了庄园主的生活。但他不甘于平庸,又一次出海冒险,去非洲贩卖黑人。这一次运气又不好,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沉没。除他死里逃生爬上了一个荒岛外,其他人均葬身鱼腹。小岛上荒无人烟,也没有野兽。他开始了长达28年的孤独生活。
他并未灰心丧气,首先作了一个木排,将沉船上所有有用的东西运回了小岛,其中有食物、制帆篷的布、枪枝弹药、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他用帆布支起了帐篷,为自己建立了营地。然后他开始勘察小岛的地形。他在山坡下选择了一个小山洞作为栖身之地。并用了几个月时间扩大其规模,并用简单的工具制作了桌、椅等家具。为了防备野兽,他在洞口设置机关,形成了一个“城堡”。安排就绪后,船上的食物和水也快用光了。他又开始寻找食物、荒岛上有不少野山羊。他除捕食外还将它们饲养起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船上装饲料的布袋中残余的粮食在雨季中竟长出了嫩绿的稻苗和麦苗。他收集了种子,以便第二年扩大种植。在海岛另一边,他还发现了成片的果林。他便在果林附近搭了一间茅屋,作为自己的“别墅”。海滩上物产同样丰富,有许多海龟和飞鸟。他捕捉它们,以改善营养。他又捉了只鹦鹉,起名为“波儿”。岛上还有几条小溪提供淡水,吃喝基本能够保障了。
鲁滨逊逐渐开始经营农业和畜牧业,并获得了很大成功。第一年他打下了两斗稻谷、两斗大麦。他把这些粮食,碾成面粉,还烧制了瓦罐作炊器,使自己吃上了面包。他同时在岛上围了很大的一圈木栅栏,将捕来的羊集中饲养。这样不仅有羊肉吃,还有羊奶喝。他用羊皮为自己缝制了帽子、外衣和雨伞。他靠自力更生,生活中的必需品已是应有尽有,生活到第六年,他造了一只独木船,又用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宽的运河,以便把船放在半英里外的小河里去。他驾着这只木船,像一个国王一样绕岛视察,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若干年后的一天终于出现了意外。一群野蛮人从另一个岛屿划船而来,侵入了他的领地。他们将一些俘虏吃掉,并载歌载舞。鲁滨逊心中充满了恐惧,担心自己会被发现并被吃掉。他寻找到一座十分隐蔽深幽的岩洞作为新的住所,并广设机关,保护自己。这样过了许久,他已在岛上安全渡过了23年。不久,岛上又来了一群食人肉的野蛮人。鲁滨逊决心保卫自己的领地。他拿起枪潜伏在附近。突然一个俘虏挣脱绳子向他这边跑来,后边追来几名野蛮人。鲁滨逊开枪打死了那些追赶的野蛮人,救了这个俘虏,那天恰好是星期五,他就给这个俘虏起名为“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变成了他的忠实仆人和朋友。不到一年时间,星期五已经学会了英语,他告诉鲁滨逊,曾经有17个遇难的白人到过他住的那个岛上。鲁滨逊很想去救援他们,同他们一起回到文明社会。于是,他和星期五造了一只独木舟准备出发。恰在这时,另一群野蛮人带着很多俘虏来到岛上,其中有一名白人。他把那名白人救了出来,同时救出的还有星期五的父亲。在这场激烈的战斗中,他和星期五用火枪等武器共打死打伤21名土人。
岛上有了新居民。除星期五的父亲外,还有那位西班牙人。鲁滨逊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并派星期五的父亲和西班牙人回去联络,准备把其余西班牙人接到岛上。然后,他们可以共同造一条大船,开往巴西去。
星期五的父亲走后,岛上发生了另一件事。一条在附近海面经过的英国商船起了内哄。船上的暴徒劫持了船长和大副,驾了一只小艇,朝鲁滨逊的小岛开来。他们准备把船长和大副扔到荒岛上,然后把商船开走。鲁滨逊和星期五一同打死和打散了暴徒,营救了船长和大副,帮他们夺回了商船。这样他便没有再等星期五的父亲他们回来,决定乘英国商船回国。临行前,他把岛上的产业交给了两个被他俘虏的暴徒,因为他们犯了劫持商船的罪,回英国要被吊死的,他们已无法回去了。鲁滨逊告诉他们如何在岛上生活,并要他们和将要来到的西班牙人共同合作,把岛屿经营好。
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他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星期五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算起来他已飘泊了35个春秋了。他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在家。他又到巴西去看他的种植园,发现忠实的朋友一直在替他保管钱财。鲁滨逊已是一个拥有几千镑现款的富翁了。
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英国后成家立业,并有了3个可爱的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他伤心之余,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他又一次航海经商,他的侄子任船长。他们的船队向东印度群岛和中国行驶。路经鲁滨逊过去曾住的荒岛时,发现许多英国人和西班牙人已在这里安了家。岛上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鲁滨逊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他们在去巴西途中,一些野蛮人偷袭他的船只,杀死了星期五。鲁滨逊从巴西出发,绕道好望角,来到中国沿海。船上的水手在一个港口参与一次屠杀,鲁滨逊严厉斥责了他们。水手们便逼着他的侄子把他送上了中国海岸。鲁滨逊在中国加入了一支商队,绕道西伯利亚回到英国。由于他54年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英国,他愉快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但热衷于冒险的性格使他又一次准备远行。这次旅行之后,他可能将永远不再回来。
《鲁滨逊漂流记》的魅力究竟何在呢?表面看来它只是以其冒险生活情节吸引读者,但更深层的意义正如英国文学史家艾伦所认为的,该小说是一部包含每个人生活的寓言:“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都遭受到孤寂的折磨.笛福象征性地描述了这种孤独:把鲁滨逊和上帝一起抛到了荒岛上.因此《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是描述了一种普通人的经历感受的寓言故事.因为我们都是鲁滨逊,像鲁滨逊那样孤独是人的命运.”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6235092.html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3944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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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2
给你两篇文文,不满意的话你可以自己改一下(记得要采纳我哦!!!)

我谈鲁迅

看过鲁迅先生的照片,年轻时的他很算不错啦。特别是那个汉奸头,贼亮亮的,就是在黑白照片里,你也可以感受到那种油光。要说缺点就是偏矮,还不到一米七呢。到他四十岁,那照片就太老了。整一个老爷子。但那个造型却绝对经典的,很冷峻:短短的头发战斗性地都翘起;眼睛,那个深邃啊,,尖锐啊,反正就是特别的有精神。高中那时候很怀疑老先生是不是有用发胶的,后来听老师猜测那个是因为没怎么洗头发的缘故,狂笑!

鲁迅的文章对很多的中学生绝对是狂杀。真是那个郁闷啊,总是作为精读的,考试重点,你要不去背它,那你别指望好成绩啦。大家的日子那个惨啊,没敢把老师怎么了,很阿Q的就把人家鲁迅给惦记上了。在中国,鲁迅绝对是知名度超高的那种!其实鲁迅也冤,谁知道他那么好运气,死后作品可以普及率那么高的,你说要是活着,那应该怎么样的爽法啊!你看那课本的重点都是老子的作品,多牛啊!

小时候不懂事,也问老师,要是他不死得早点,那多好。我们或者就可以不读它的东西了。老师说,“那是!不只是你们学的辛苦,老师也讲得辛苦。老师上大学的时候,也兴也家伙。那个时候我也骂,这个搞什么搞,写的东西又难懂,一些还不合语法,可作业就这个,写有关他的研究,你说研究个鸟啊”。

现在回想起来,老师的话仿佛还在耳旁回响,“研究个鸟啊”!一语道出了不知道多少学子的心声。

话说回来,鲁迅的贡献还是很大的!(呵呵,想象领导讲话的口气“恩,这个小周啊,其实呢,还是个好同志的。”那小周同学啊,听了高兴啊,点头哈腰的,“谢谢领导夸奖,谢谢领导,都是领导栽培的好,都是党教育的好啊”)你看,“五四”的时候,他是旗手来的,威风啊。也不知道迷倒多少痴男怨女的。可不是,连自己的学生都泡上了,哪个强啊!

四十多岁的时候,周同学泡上了许同学,后来两个还搞了个千里南下,为后人所景仰。很多的师生恋也以他们为榜样,这是后话,我们不展开。

鲁迅先生在治学上颇有建树,在文学上,更是文名远播。其作品形式之丰富,有书信,杂文,小说,内容之广泛,乡村,城市,时事,作品翻译。无不显示作者之过人。我实在的,很喜欢杂文,很尖锐,富有战斗气息,感情鲜明,简短有力。很有味道,真的!

老师叫我们看《野草》,那个叫郁闷。真的不知所云,不懂。我一向诚实,不知为不知。看很多的参考资料,总觉得他们好象讲的观点总有那么点别扭。其实鲁迅自己都讲过的,他不希望青年去读《野草》。问老师,老师说既然人家都说好,那一定有他的长处,我想也是。自己能力差,你怨谁啊!

看《鲁迅日记》,觉得仿佛看到希望。大师的笔记也象流水帐的。可是人家是大师啊,屎也是香的。那个叫简练!很多讲师还从里面挖掘出不少的东西呢,评职称,涨工资,好看它呢。你能说鲁迅不好吗!

鲁迅的研究者发现,在他的日记里,有“濯足”这个词,就洗脚的意思。在古代文人那,这是性生活的隐语。有时就十多天一次出现,有时一月才有。按照常例来说,洗脚小事没必要写进去的,你说一天洗几次有记,不烦死啊。所以,很多的观点是认为是写性生活,或其他的特殊的事情。就这个问题,在学界,八十年代还有过争论呢。

你说,大师多好,他的生活细节都有人去争着分析,考证,辩论。还真可以洋洋洒洒几万言。你也不要觉得这个没什么意义,那意义可大了。很多的鲁迅研究专家就从那里来的,很多人可都靠我们周大爷吃饭的。人家也不容易啊,现在都物价上涨呢,养家糊口要钱,小孩读书要钱,什么都要钱。不多写点论文出来,那行吗?

我谈余秋雨

秋雨先生出现的地方,常要引起骚动,有点象影视明星。影视名星所经之处,给人群的是视觉的娱悦,日前见惊艳美人范冰冰拍戏,围观者众,要让武警开路才得通过。而余先生给人群的娱悦却非视觉而是听觉,是他的侃侃而谈。可以记取的,有凤凰卫视上的秋语录,有大专辩论会上的精彩评判,有全国歌手大赛上的点评。这令那些深深感动于《文化苦旅》、《千年一叹》的读者们更多方位地见识到他们喜爱的余秋雨先生。然而,在秋雨先生风糜大陆、乃至亚太、乃至全球华人文化人群的同时,伴杂而行的,是冷言,是讥讽,是嘲弄,是鞭笞,是批评,是批判,甚至是辱骂。有毁誉其汉语言常识的,有毁誉其文学水平的,有毁誉其历史知识的,甚至及于其人格人品,甚至及于其夫人马兰。这种骚动,影响广大,意义非凡,称之“余秋雨现象”,实不为过。

在向余秋雨吐口痰似的骚动中,我看到的是当今中国文化人的一种生态,这种生态很难一言以蔽之,我至今尚未找到合适的语言来描述它、概括它,我要说的是我一直以来的感受,我感觉这是一种十分丑陋的生态。在这种生态中,文化人的存在及其价值被歪曲,被篡改,阴暗的心理恣意滋生,丑恶的心态得到怂恿,人性中的坏德性恶性膨胀,这在中国历史上,比较典型地见于十年动乱时期。那种被莫名其妙地扇动起来的对文化的敌视和对文化人的仇恨,象瘟疫一样蔓延。在那一幕幕文化人的惨剧中,我们十分不幸地看到文化被棒打、被蹂躏、被践踏、被强暴,而更为不幸的,那些作孽者,很多本身就是文化人。近年来,在对余秋雨的群殴中,打手多半就是文化人。当听到余杰声嘶力竭地大喝:“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时,我们感到,这声音多么令人害怕地熟悉!当看到古远清咬牙切齿地誓与余秋雨战斗到底时,我不禁想到这位教授也曾做过的编著朦胧诗等有价值的工作。他们破口大骂余秋雨是"某某余孽",而不管自己已沦为什么东西,那样志满意得,志大意狂,显现出一种恨不得把余秋雨生吞活剥,两把撕碎的疯狂。

还有一种对余秋雨的毁损,似乎要文雅一些,但隐藏在文雅后面的毁损动机并无丝毫善良的性质,比如对余秋雨“咬文嚼字”自称“石破天惊逗秋雨”,极尽讥笑余秋雨语法错误历史错误之能事,比如前日因为余秋雨点评央视歌手大赛时关于“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乐”字读音问题,有人幸灾乐祸地欢呼“余秋雨综合素质得0分”。有时我想,这些人干这类毁损事件的动因,自然不会是他们自我标贴的维护历史真实,声张公理正义,纯洁文学队伍,但也不会是纯粹出于沽名钓誉或哗众取宠,我想,他们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种心态,一种丑对美的天生的不容,天生的敌意。在对抗和毁损中,它能得到莫大的快感,尽管这是一种变态的快感,但他才不管呢,“我就是恨你,我就是要扇你,我是流氓我怕谁!”在一条悠长的山谷中,山青水秀鸟语花香,这是和谐美丽的生态;但如果它穷山恶水,乌鸦啪啪,噪声哇哇,瘴气熏天,这种生态就堪称丑陋了,对余秋雨聒噪的这些人,演绎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态。

客观地讲,秋雨先生并不完美,无论他的说话还是文章。但这丝毫不影响他文化苦旅的文化意义和美学价值。他学识之丰富,思想之睿智,语言之优美,文章之精妙,不是那些人泼几盆污水就能丑化湮灭的。他热衷以电视媒体形式传播中华文化,已经得到受众的普遍认可。在可以预见的今后的很长的时间里,余秋雨的书一定持续畅销,他的名字是包括谩骂他的人都会喜闻乐见的——因为不沾上批判余秋雨的噱头,这些人的书不会有多少人光顾。在中华文化史上,余秋雨一定拥有一个即便不大但也不会太小的席位。

余秋雨,将是永远的余秋雨;那些蝇蝇乱叫的谩骂者对此只有干瞪眼;而对余先生的攻讦,也许反倒会深化余秋雨的文化内涵,对余秋雨的名字也许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锻造。这样想来,面对上面那种阴暗生态,我倒是比较释然。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593fcb01000crp.html

第2个回答  2010-02-22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作品,一同凝望逝去的历史,解读上个世纪中国最忧患的灵魂,同时在成长中,不断剖析自我个体的生命存在,这已是我们见证深刻的必修课,而且势必仍将持续下去,成为我们灵魂深处不可磨灭的永恒。有人说:鲁迅是一个难以表述的存在,走进他的内心深处,是相当困难的,鲁迅思想的深刻性和复杂性,使得后人在接近的时候,常常会陷入表述的尴尬。但对于我们而言,从学者抑或评论家的角度去品味、体会,实在是被置入另一种无地的尴尬中,我只能记下那些在我的成长中慢慢风化却又自信弥坚的感想,来告慰先生的伟大,以及见证一些……

田园牧歌中的现实主义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最早时读到的先生的作品,幽默、诙谐、妙趣横生,那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葚、黄蜂、叫天子以及人形的何首乌,还有长妈妈讲的有关赤练蛇、美女蛇的故事,都曾引起儿时最远最深的遐想,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恰似那时的心境。文章天成,如同园中的草木,枝叶繁茂,尽皆奇花异草,随手摘取。这种以孩童的眼光来观察事物,使之形成一种张力,令人目不暇接。《故乡》里的闰土是经常盼望突然来临的远客,带着故乡的趣事,捕鸟、拾贝壳、守西瓜地,以及如歌吟般的“一轮金黄的圆月”所照亮的美丽的世界。还有《社戏》,那么一群天真烂漫的孩子,兀自划了船去看戏,“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依稀见望的山庄,和咿咿呀呀地旦角的哼唱,归来时偷煮豆的欢晌,都成为我们回忆中的美景。
鲁迅以他特有的细腻的笔触为许多年后中国的孩子勾勒了一幅幅美轮美奂的童年图景,却以自我的孤独实践、审识了所谓的原乡情调,这种怀旧中隐藏的对现实的思考是更为深刻的历史使命感与生命剖析,这是我很久以后再读先生作品的体会,继而颠覆了置于一个时期和年龄的思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是之中少有的童话般的文字,也使之成为儿童教育中的经典读物。百草园中的草木鸟兽、三味书屋里的摇头晃脑,都以一种幽默的笔调来调节给人的目不暇接的紧张感,这些都在文末“这东西早已没有了罢”的感慨中结束,给人一种回忆的阶段性与模糊感,带着无法挽回的忧伤继续行走,在回望与现实中,反而更突显了生命存在悲哀,这种悲哀正是鲁迅思想中有关“中间物”的体现,他是一个“感得全人间世,而同时领会天国之极乐和地狱之大苦恼”的博大的诗人,不承认历史发展,社会形态,他拒绝了永恒,否定了历史社会生命的“凝固”与“不朽”,制造了空前的现实感与孤立姿态,这种“中间”的论调使对于百草园、三味书屋的回忆与现实产生一种巨大的隔膜,把人置于虚无的境界,推向绝望的极致。
《呐喊》小说之一《故乡》将虚构作者与现实结合,令人不得不怀疑作者与小说人物的统一性,浓郁、强烈的抒情性,使这首“还乡诗”塑造了童话般的抒情世界。在所谓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建构模式中,田园牧歌的情感也在闰土的一声”老爷”中彻底破灭,“我”的再次离去与闰土的离去是相互见证与背离的。鲁迅是真正透彻了解农民的心灵的作家,这种隐含在文字中的对农民个体生命意识的描写正是于悄无声息中洞穿,而这又是于平静中对现实的毁灭性的认识,在人们被乡村美丽深深打动的同时,不得不直视现实。《故乡》比起古典文学构筑的童话世界更富于现代性,它是描写无暇的童话世界中被毁灭的悲哀,他“描写现实世界与童年经历的分裂对立,表现在现实世界中童年的纯粹而美丽的童话般世界的崩坏与堕落,以及那个为‘一轮金黄的圆月’所照亮的想象世界的歌吟般的追寻”,实际上是引导人们的目光投入更深沉与痛苦的现实。乡村是没有陌生人的世界,与《祝福》、《社戏》中的“我”一样,鲁迅却正是从一个陌生人的视角来发现、观察“陌生化”的“故乡”的,它是对现实的一种永恒的拯救,关照现实对立的想象,以田园牧歌的笔调上位于这种自己身处其间却又终是孤独的陌生,极其高超的寄托了自己的现实主义精神。这种现实主义,不同于直接的白描,正是童话般的想象世界加深了现实的深重性。“幻景”与”现实”混沌一片,从“离乡”到“作怀乡梦”,“我现在的故事”始终在“心理的回乡”与“现实的回乡”所构成的张力中展开,而且必然是一个“幻景”与”现实”相互剥离的过程,剥离的痛苦与“金黄的圆月”相映成辉,是折射后更为苦痛的现实。
中学语文课本里的《社戏》并非原文的全部,而这种删节或许正引导和规定了更多的人对小说原作的理解,它在我们的记忆中展现的只是一幅精妙绝伦的江南小镇风物图,秀美的景致、豆麦的清香、淳朴的民俗以及一大群天真质朴的孩子,足以让人产生某种幻觉。但一联系前文“我”两次看京戏的情景,就完全不是一种印象了。戏院里“咚咚惶惶之灾”,由板凳“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工具”,带着这些小说前半部分留下的奇特而沉重的印象来重读我们早已读熟的文章,不得不有新的感觉感受,新的发现及新的眼光。再回忆鲁迅写在赵庄的看戏,竟至于如此的烦闷,其意并不在“戏”或“看戏”本身,而是来折射自己内心的世界,通过这些“看戏”过程中不同寻常的感觉感受,使人体会到一种精神的扩张、霸占,对个体生命的挤兑、迫压使人产生甚至于生命的威胁感,实在是与后面的清闲不可比拟的。然而这种同现,正是产生了无法超越、剥离的负罪感与现实体验,以儿童视角描绘的鲁镇的田园牧歌的生活,在此时已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是心中无尽的伤痕与莫名的惋惜,鲁迅同样是以陌生化的视角来建构整篇小说的,前面删节的部分是于现实中的陌生,无法融入现实的体验,而后面则是一直以一种腼腆的姿态来回报当地不同人的相同热情,同样没能沉于“故乡”中,于是鲁迅思想的“中间物”的意象跃然纸上,这种回望与展现都不能完成的中间性,是作品中的“我”与作者的再度结合,从而在更深沉次上体现了现实主义。
钱理群在剖析鲁迅的思想时曾指出鲁迅作为现实主义者,最根本的含义,在于他彻底地屏弃了一切关于绝对,关于至善至美,对于全面而无弊端,关于永恒的乌托邦的神话与幻觉世界,杜绝一切精神逃薮,只给人们留下唯一的选择——正视现实、人生的不完美、缺陷、速朽,并从这种正视中,杀出一条生路。对于故乡的回忆,无论是真实的散文的语言,抑或自叙式的小说笔调,鲁迅都带有原乡情调似的追述展示绝对澄澈的世界,这种童话般的生活作为永恒的乌托邦的幻觉于不真实中表现无法企及的现实的悲哀。陌生化的视角,不是简单的怀乡和描述,而是更突显了屹立于“故乡”中的外乡人形象,这种无家可归的绝望的苍凉,构成了鲁迅极其作品“荒凉感”的另一个侧面,那些田园牧歌实际上是现实的坟墓中葬送了现实,田园牧歌对于鲁迅自我只是回忆中爱的体验,却又背道而驰。鲁迅自己曾说“爱之转而畏惧于爱,最终逃避爱”,这些有关爱的回忆,造成一种距离感,可以使他摆脱爱的重压,更投入的反对现实。
“爱是奢侈品,在这样的人间”,先生正是于这样的彷徨的无地中以最深刻忧患的灵魂建构起一座丰碑,在田园牧歌中践行现实主义。

绝望与希望中的启蒙者
很久以前读《伤逝》,读鲁迅,不懂。记忆中只有子君走过紫藤棚与涓生谈易卜生、谈泰戈尔的风景,子君瞥见雪莱半身像的羞涩,还为着子君的死可惜,我抄了林徽因的《别丢掉》:“别丢掉/这一把过往的热情/现在流水似的/轻轻/在幽冷的山泉底/在黑夜,在松林/叹息似的渺茫/你仍要保存那真/一样是隔山灯火/满天的星/只使人不见/梦似的挂起/你向黑夜要回/那一句话——/你仍得相信/山谷中留者/有那回音”,以此来祭奠子君,祭奠那些为了爱奋力拍翅飞出围城却又在无可奈何中走向坟墓的女子。《伤逝》是先生少有的温情之作,之中寄寓的,有关于爱的回忆,有对封建社会的现实性的反抗,更存在的是先驱者无法回避的历史命运。子君的无畏的“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代表着众多蒙受西方浪漫主义思潮影响的年青人,在才子佳人梦的破灭中,对于封建的叛逃只能留下一声叹息。这之中,有鲁迅对个体生命存在与社会历史群体关系的探讨,深入触痛的,更是于绝望与希望中他都无法忘怀的启蒙,个性主义与人道主义交织中斗争的空白,留给他只一点罅隙去品位再一次的孤独。
《伤逝》作于五四落潮时期,正如鲁迅在显示中所体会的各样人生情态,高升的高升,沉沦的沉沦,这些个体所表达的都是先驱者对于寂寞中选择的不同的历史命运。子君的夭折、涓生的悔恨是突破封建束缚后自我选择的结果,它具有不可回避性,这不仅来自五四偏执错误的启蒙思想,更有对自我认识的绝望与希望的模糊体验。《伤逝》是以涓生手记的形式把握的,其中对会馆的败壁、吉兆胡同生活的描写都带有回忆的性质,而这种回忆,终于没能落入乌托邦神话的幻想,最后还是回到现实,重新面对新的痛苦与寂寞,咬着牙关选择了历史。子君和涓生对自我个体解放中蕴涵的有鲁迅前期的浪漫主义和个性主义的思想,他的以“个人”为本位的个性主义思想与封建传统思想以封建“社会”为本位的思想构成了尖锐的对立,在揭露封建思想对个人生存权利的漠视和对思想的摧毁中,鲁迅把西方浪漫主义的某些观点也寄托在这里。子君和涓生一起读泰戈尔、雪莱的诗,一同散步,探讨未来,于无畏中将自我从封建牢笼的束缚中释放出来,实现了自我的启蒙,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是徘徊在希望边缘中渐而升起的绝望,这种绝望来自于未知前路的迷茫。等待的面前面对的是现实的危机,经济的拮据、家人朋友的不理解都使子君与涓生对这种生活产生怀疑,于是一个开始沉溺于与官太太的勾心斗角中,一个开始在内心中反思现实,这种背道具有历史性的选择意义,个性解放后面对的问题是如何与整个社会历史相结合、相协调,而这种结合与协调又不至于丧失自我。这之中,鲁迅提出的,是个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问题。对个性启蒙的怀疑已不只是一个单纯的体验,更升华为对人的自觉的怀疑。人的独立品格、人的自由自觉都应是与人相协发展的。
当鲁迅着力于个体生命体验时,他感到的是极大的孤独,这种孤独,在《伤逝》中的体现,不仅有世人对涓生和子君的不理解,更有他们之间的无法沟通,于是个性主义在此沦落为对于“启蒙梦”的深刻怀疑与绝望,这种深层意识与潜在心理使得温情的文字背后浮现的是更为深刻的思考。个性精神的解放,脱离了变革社会制度的斗争,是无法得到结果的,然而鲁迅又从根本上否定了为了“爱”而牺牲个人意志和个性的人道主义,涓生也说“爱必须有所附丽”,而这种“附丽”不仅来自对现实生活的经济需求,更应有双方自我生命存在的把握,这种希望似乎又于一瞬中陷入虚妄中,悲剧主人公自身本就是与周围环境相对的,个性主义与人道主义在鲁迅看来是无法调和的,在这种绝望与希望的交织中,鲁迅认为应使其并存对立,择其能用者而用之,爱则爱之深,恨则恨之切,鲁迅不是“泛爱众”,提倡“人皆兄弟”的人道主义,他也不是纯粹浪漫的个性主义者,他既否定脱离开个性主义的的人道主义,也否定脱离人道主义的个性主义。正是在个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相交织的此消彼长中,鲁迅在绝望与希望的中间,依然孜孜不倦的实现着对自我与社会的启蒙。子君的夭折、涓生的悔恨,在现在看来,也是启蒙者们不可回避的历史命运的选择,具有必然的孤立性与矛盾性。
作为处于绝望与希望之间的启蒙者,鲁迅也咬着牙关选择了历史,他从来不否定或掩饰自身思想的矛盾与破碎,将慈爱与悲怆互为表里,使“爱”与“死”成为对立永恒的存在,又一次把自我放进了历史的荒原中,孤独的承担启蒙的责任。《头发的故事》中N先生的愤激,《孤独者》里魏连殳的痛苦以及《在酒楼上》吕纬甫的感喟,都表现出先驱者对社会历史的背离与逆转,但这种背离又并非完全的复归,这种陷入极端孤立的状态中的先驱者,面对这种寂寞,或在绝望中死亡,或于希望中沉沦,辩不清真正的方向。这种深刻的历史使命感,在鲁迅一直默默进行的启蒙工作中,是由自我来背负的,这种孤独与寂寞之于绝望与希望,是置于之中的艰难。他曾在《<呐喊>自序》中提到:“我在年青时候也曾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然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历史给予先驱者的馈赠,全由自我一力承担。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先生拒绝了完美与圆满,对于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变更、人生道路的极境,他都抱有怀疑,他同时拒绝了个性与人道的调和,在更深沉的痛苦与孤独中践行自我与社会的启蒙,于绝望与希望中实现真理的探索。“斯失子与之德,而留者为空无”。

黑暗灵魂的舞者
很简单的一个故事,最初读起只是语言晦涩颇有些古怪的神话,眉间尺与楚王还有“黑的人”的头之战,以及那些咿咿呀呀奇奇怪怪的歌,平添了许多奇异的幻彩。为父复仇而死的传说在中国是不少见的,被冠以忠孝的名义后终沉溺于历史的洪流中,不复听说。而《铸剑》似乎倾注了鲁迅先生极大的心血,最终也不辜期望成为先生探寻人类灵魂、反思人性、守望孤独的代表之作,其极具先锋的艺术内涵仍恩泽此后的众多作家。
简单的子为父复仇的故事随着“黑的人”的出现逐步步入复杂的旋涡中。鲁迅花大笔墨写了眉间尺的优柔寡断,这就决定了复仇于他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现实世界的这种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就决定了宴之敖出场的顺理成章,他的种种神秘性,把人引入另一种复仇的境地,即指向全人类生命个体的灵魂深处的自我复仇。再来看看楚王,残忍、无道的代表,但他也曾摆脱现实的两难,铸莫邪剑,为的是消除戾气,增加的却是新一轮的杀戮有复仇。这种荒诞性的叙述,是通过细腻的笔法表现的,莫邪剑的诞生、充满血腥的头与头式的复仇,神秘而古怪的楚歌,都另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这个奇怪个黑衣人,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的生死、个人肉体摈弃与冷酷的决绝,鲁迅在他身上贯注了他“理想的人性”,“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万物在他身上都能找到痕迹,然而终也抓不住。他的冷酷与神秘在作品的荒诞叙述中只能置于理念的范畴,这实质上是顿入虚无的表现,对于人性的关注与探讨一直是鲁迅思想的重点,也使之成为他最具先锋性价值的内涵。
人类个体的灵魂自我必定如《铸剑》里的眉间尺与楚王,存在着两个极端,爱与恨、善良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然而这极端也终是无法调和的,复仇的必然性带有古希腊神话的命运悲剧性,而人物性格又使之具有莎士比亚戏剧式的性格悲剧,双重式的复仇使人的关注更深沉的投入自我的体验中,灵魂的两极,存在于同一生命个体,也必然会有斗争,人类就是在这种自我复仇中不断成长与继续生活着的。鲁迅把关注投入到整个人类灵魂的最深处,通过一种荒诞性的叙事纬语,展示了人存在的理念世界,是极具现代性与先锋意义的。同时这种对自我的复仇、对存在理念世界的把握,又是通过绝对的神化将其置入一种虚无的境界来把握的,这就更深入了鲁迅自我的一种虚无主义精神。宴之敖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们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复仇”,《铸剑》在这里提出的超目的性的现实主义,正如康德所说:“在此岸的社会中,任何行善的目的,都不是纯粹,而纯粹的动机是来自彼岸的承诺”,他认为有限的生命个体不可能认识无限的世界,对“复仇”崇高赶的认同是来自此岸与彼岸间不可能建立的桥梁,这样就给复仇打上了虚无主义的旗帜,自我的复仇来自虚无的认识,而虚无主义也正是源自对自我灵魂拷问,这种非凡的自我否定精神和殉道意识,是鲁迅比之同代人对自我在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地位的更深刻的认识,他所阐述的这种虚无与孤独的荒原感不是一个阶级一个时代的,而是整个人类从古自今的悲哀。
这种虚无主义不仅在《铸剑》里表现突出,在鲁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诗集《野草》中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影的告别》中的影显示了三种本质特征,其中对自身本质的反省和怀疑都表明了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恐慌与荒诞。主人公自我与社会和个人存在之间的逻辑两难框架,是此岸不得通向彼岸的虚无,而对于“无间”的复仇也在他的其他作品中有深刻体现,《孤独者》里的魏连殳的复仇是以自我毁灭与扭曲为代价的,《野草》中《复仇》与《复仇之二》中充斥着荒诞感,也必会受到一番灵魂与心灵的挣扎。在追求世俗完美的过程中,最大的敌人应是来自自我,在理念上的声讨,于现实是虚无的,但鲁迅正是以这对自我的深刻复仇及虚无的剖析,创造了那个时代不应有的伟大认识。复仇与虚无带给他的,是更为绝对的孤独。
“他曾把自己看作由中世纪走向现代文明的‘过客’,看成具有使命感的中间人物”,“他努力把自己从异己的环境中解放出来,使自己不再类属于非人道的意志王国,而是具有自由意识与善良意志的独立的主体”,这种具有历史使命感的意识使先生创造了非同一般的艺术成就,同时他将自己置于更为黑暗、孤独的世界里,在自我的虚无与复仇中寻找光明。
残雪说:艺术,就是黑暗灵魂的舞蹈。从复仇到虚无,鲁迅先生揭示了整个人类灵魂的存在状态,具有深刻的内涵与哲理,这种对人性的孤独者的守望,恰似黑暗里的一首舞曲,在痛苦中将艺术留给后人。

那些关于爱与恨,黑暗与光明、艺术与人生的思想随着我们的阅历渐渐成熟、改变,在少时读鲁迅先生,那是一首略带忧伤的儿歌,淳美中却又另带别质;很久前读先生,那时一首激进高昂的爱国歌曲深沉却又另蕴他意;现在读先生,是一幕幕轮番上演的对心灵与现实拷问的话剧,痛苦而又深涵哲意,就仿佛是广袤的沙漠里野草的鸣动,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成色才依稀可见,而我只能在此写下此刻的认识与见解,或许短暂,或许肤浅,但正如先生对历史承担的决绝,虚无中也自有那一份真意。

参考资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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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2-22
举个例子,余秋雨,
百度百科“余秋雨”名字全部有了,自己再全点摘抄一下。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5924.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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