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26
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是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配偶的个人财产。但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被执行人的个人分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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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2-30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可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第3个回答 2016-11-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此规定明确,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然后作“但书”处理。可见,在夫妻债务性质的推定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推定为共同债务。作推定为共同债务的处理符合我国国情。
第4个回答 2018-04-02
被执行人原是律师工作者,打着律师为别人帮忙,收钱不办事,他吃我的,喝我的,事没办又借我钱,理由是为老婆看病,三个月还,可到一年后没法起诉法院,调解每个月还1仟,可到时间就是不还,申请法院执行了快二年都执行不掉,他没有工作,房子是占地按制房,没有房产证,老婆有退休工资,可又有病,法官执行时打不通电话,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就上报老赖黑名单,不问了,问能否执行他老婆的工资吗?,他60多岁,一年前也被拘留过一次,可就是不还,他搞到钱还别人,就是不还我,象这样的我该怎么办